不支持Flash
新浪财经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5日 05:33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公司将于近日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公司股票停、复牌时间安排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一、会议通知、召开和出席情况

  1、公司2007年4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07年4月25日、5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了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和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2、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股权登记日:2007年4月26日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7年5月14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7年5月10日、11日、14日的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开城街1号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活动中心

  6、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邓守信先生

  8、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授权代表2964人,所持股份总数为1727317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000万股的75.1%。

  1、非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具有表决权的非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6人,代表股份142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3,000万股的61.74%。

  2、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具有表决权的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295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0731786股;其中,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34.92%,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6%。其中:

  (1)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12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110021股;其中,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的流通股股东10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686,621股;

  (2)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网络投票具有表决权的流通股股东人数;

  根据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计283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3621765股。

  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表决结果

  1、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总数2964股,赞成股数163312800股,占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4.55%;反对股数9364486股,弃权股数54500股,共占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45%。

  2、非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总数142000000股,赞成股数142000000股,占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非流通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非流通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非流通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3、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总数30731786股,赞成股数21312800股,占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流通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9.35%;反对股数9364486股,弃权股数54500股,共占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流通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0.65%。

  其中,参加表决的前十大社会公众股股东对议案表决情况:

  ■

  综上,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除获得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以外,还获得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得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效表决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山西晋浩律师事务所毕景芳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大会的表决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召开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3、山西晋浩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4、《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四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