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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价异常波动的提示性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4日 05:33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股票“深长城”(股票代码:000042)4月27日、4月30日、5月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价异动,本公司就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一、主要核实事项

  经向公司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市国资委”)进行询证,深圳市国资委回函答复:“我委近期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三、是否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自查说明

  经自查,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

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二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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