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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提示性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4日 05:32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真实有效、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情况 本公司股票“S阿胶”(股票代码000423)自2007年5月9日、5月10日、5月1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达到5%限制价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动波动。 二、核实情况说明: 在询问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公司管理层后,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是否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的自查说明 经自查,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五月十四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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