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2日 02:4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4月19日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5月11日(星期五)上午9时30分,会期半天。 2.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海景酒店十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平春。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委托人)9人,代表股份685,555,34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61.69%。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委托人)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逐项审议以下事项: (一)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685,555,34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二)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表决情况: 同意685,555,34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三)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685,555,34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四)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685,555,34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五)公司2006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685,555,34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清伟、黄亮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纪要; 3、法律意见书; 4、其他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五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069 031001证券简称:华侨城A 侨城HQC1 公告编号:2007—015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