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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央商场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2日 02:4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本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4月10日发出,会议一致通过审议议案。 南京中央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大会”)于2007年5月11日上午在南京市中山南路79号公司八楼大会议室召开。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所持(代理)有表决权股份78,152,4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45%。大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南京市公证处公证员出席了本次大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胡晓军先生主持,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78,152,475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78,152,475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78,152,475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78,152,475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78,152,475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审议通过续聘南京永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78,152,475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七、审议通过公司发放老职工一次性住房补贴用留存收益弥补的议案; 同意:78,152,475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南京市公证处出具了公证书。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七年五月十一日 南京中央商场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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