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深物业13名中层指责公告失真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9日 07:07 新京报
上书中国证监会等机构,称4月26日卓见投资公告误导投资者 本报讯(记者 桂衍民)日前,深物业(000011)的13名中层联名上书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称深物业4月26日公告程序违规、内容失真,误导了广大投资者。 这些中层在上书中表示,卓见投资的回应函是对本公司大股东投资控股发出的,属于协议双方的事情。深物业以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名义,发布收购方卓见投资关于对大股东的回应内容。此举显然不妥,直接导致有关信息披露网站和媒体出现严重失误。 他们同时指出,公告未能如实表述董事意见,事前也未经董事会审议和通过。 据介绍,实际上在4月25日的公司董事会上,当时列席会议的收购方派来的总经理罗汝荣提出,应发布上述董事会公告。董事兼副总经理杨顺成、独立董事张建军当即提出反对,认为以公司董事会名义发布卓见投资的回应内容不合适。董事长陈玉刚也认为,属于股东和收购方的事情,“罗汝荣并非董事,无权提出该建议。”对此,记者昨日致电深物业董事长陈玉刚。陈玉刚称自己在开会,让记者致电董秘。 董秘郭玉梅则表示“没什么可说的”,随后就挂断了电话。作为收购方卓见投资派驻深物业的代表,卓见投资董事、深物业总经理罗汝荣则声称是按照公司规则在做,并没有违规。 4月26日的深物业公告称:本次转让行为为境外机构收购境内上市公司控股权,需要也已经取得国务院国资委、商务部、中国证监会等机构的审批同意,目前正在履行全面要约收购的程序中。 由于涉嫌国有资产严重流失,4月25日深物业大股东建设投资发布公告称,终止与卓见投资的国有股股权转让。 但是,收购方在26日以深物业董事会名义,发出回应函予以回驳,称不同意控股方单方面终止。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