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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严格监管董监高管交易行为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9日 05:29 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 吴铭 深圳报道 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今日联合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信息申报、所持本公司股份的加锁解锁、交易行为的披露等做出了具体规定。 为加强监管,防止内幕交易,深交所本次发布的实施指引首次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证券事务代表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其他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可能获知内幕信息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行为纳入应公开披露的范围。 深交所要求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加强学习,严格自律,依法规范自身及其关联人的交易行为。深交所有关人士强调指出,“有违规必有查处”,在严密的监管之下,任何违规交易行为都逃不过监管者的眼睛,必将受到严厉处罚。 该指引还要求,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通过其任职后的2个工作日内委托上市公司申报个人信息并确保相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其申报的个人信息对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进行加锁、解锁等管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通知董事会秘书以便核查该交易行为是否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或重大事项的进展而存在不当情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买卖后的2个交易日内,应当及时向深交所申报并披露,拒不申报的深交所将公开披露;在重大信息筹划及披露的窗口期内禁止买卖本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对于六个月内买进又卖出的短线交易行为,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另据记者了解,目前上市公司已完成信息申报,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正根据该指引要求核对相关人员的信息,待相关信息核实完成后,将于近期完成25%股份的初次解锁。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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