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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证券“猛人”获得自由身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9日 04:38 金融投资报

  阚治东、刘波涉嫌操纵股价案终有定论

  本报讯 近日,一度受困于涉嫌操纵股价案的原南方证券总裁阚治东、原董事长刘波同时获得了完全自由。此前,阚治东、刘波因“涉嫌操纵股价罪”于2月初在深圳罗湖区法院同堂受审,当天法庭并未宣判,4月份该案才有了定论———两人同时被撤销起诉。

  记者昨天从阚治东的辩护律师———上海申达律师事务所陶武平,以及刘波的辩护律师———共和律师事务所董坡处了解到,在2月份庭审结束之后,深圳罗湖区检察院以事实、证据有变化为由要求撤回起诉,深圳罗湖区法院于4月初裁定准许撤诉。由此,自2006年3月以来处在取保候审状态的阚治东、刘波获得了完全自由。

  今年2月3日,阚治东、刘波在深圳罗湖区法院一同受审。检方指控,刘波、阚治东两人在任职期间,

南方证券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与他人串通,动用1611个股东账户操纵哈飞股份股价。

  检方指控,刘波在2000年12月至2002年1月期间先后担任南方证券总裁、董事长,其与孙田志(原南方证券副总裁,已另案判决)等人组织、领导公司成员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大量买卖哈飞股份,并且进行自买自卖,从而达到控制、操纵哈飞股份

股票价格的目的。

  而南方证券持有哈飞股份流通股比例超过60%的时段,主要集中在阚治东任职期的2003年3月至2003年10月之间。 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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