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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8日 02:19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200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暨2006年度股东大会延期召开通知(等)

  证券代码:600776 股票简称:东方通信 编号:临2007-007

  900941 东信B股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0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暨2006年度股东大会延期召开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07年4月29日以通信表决方式召开,公司8名董事参加了表决,会议审议并一致同意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孙优贤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同意根据大股东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的提案,提名喻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作为增加议案递交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另外,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原定于2007年5月15日召开,因故延期于2007年5月18日(星期五)上午9:30分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6号东方通信城A楼210会议室召开,股权登记日不变,仍然为2007年5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以及5月1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B股股东(最后交易日为5月8日)。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四月三十日

  附:候选独立董事简历

  喻明先生:1944年出生,高级工程师,1981年7月毕业于江西工学院计算机系,2004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硕士学位。曾任中国移动研究院顾问、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技术部部长、江西省移动通信公司副总经理、江西省移动通信局局长、江西省邮电管理局电信处处长等职务。现担任苏州工业园区新海宜电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现就提名喻明先生为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并负连带责任。

  提名人: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二00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喻明 ,作为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喻明

  2007年4月29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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