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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报告建议:加强信息隔离监管 严防利益冲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8日 09:35 新华网

  新华网深圳4月27日电(记者 何广怀) 深交所有关专家26日发布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信息隔离监管很可能成为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体系中的一个薄弱环节,成为助长股市虚假繁荣、影响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一个潜在重大风险点。

  报告是针对当前证券业研究机构和研究人员独立性和公正性存在弱化倾向,相关业务隔离措施未取得应有监管效果等问题而提出这一看法的。

  报告表示,2006年以来,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复苏,部分证券研究部门和证券分析师在公开场合或以研究报告等形式,披露或透露上市公司未公开信息或不实信息,导致股价异常波动的案例逐渐增多,对市场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引起了市场和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

  报告认为,投资研究独立性降低的诱因主要在于利益冲突,但我国目前尚未建立专门解决

证券业利益冲突和内幕交易的信息隔离监管制度,这也是致使相关案例逐渐增多的原因之一。

  深交所的这份报告在考察研究美国等海外市场的经验后表示,信息隔离监管规范是我国证券业构建信息隔离监管制度的基础,也是信息隔离监管制度得以体现和贯彻的基本载体。他们对我国应如何制定专门性信息隔离监管规范,提出了一系列建议。

  报告建议规范的名称可采用“处理证券投资研究利益冲突指引”等突出“利益冲突”的名称。这样既可避免概念混淆,又能够突出问题根源与实质,还可以全面拓宽传统信息隔离的监管范围和监管手段。

  在基本框架和具体条款上,报告建议可以国际

证监会组织八项原则为基本框架;对每项原则下的具体条款,可综合借鉴各国规定的主要内容,结合我国证券市场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进行规定。

  在规范宽严尺度上,报告建议其严格程度可介于日本和香港之间。

  在立法技术上,报告建议借鉴海外市场科学严谨的立法程序和细致规范的立法操作,及其在规范制定前对实际情况的调查摸底和规范实施后适用情况的跟踪改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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