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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股东股份继续质押冻结的公 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8日 08:31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山东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2007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3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20%)继续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用于其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授信的担保。 特此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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