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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8日 08:29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本公司于2006年2月28日召开的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本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格力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格力集团”)作出了引进战略投资者的特别承诺(在完成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后,格力集团将考虑为格力电器引进战略投资者,但是,首次引资后,格力电器由珠海市属资产管理部门控股)。 为兑现以上股改承诺, 格力集团引进格力电器经销商为格力电器的战略投资者。2007年4月25日,格力集团与河北京海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京海”)签定了股权转让协议,格力集团将其持有本公司股份中的80,541,000股转让给河北京海。河北京海由格力电器主要的销售公司出资成立。(详细内容请参见2007年4月28日刊登在选定信息批露报纸与指定信息批露网站上的权益变动报告书)。格力集团本次为本公司引进战略后,仍保持对本公司的控制权不变。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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