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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报告摘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8日 06:38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上接113版)

  2)新品种选育由传统的品种间杂交技术向与生物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结合转变。以生物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与传统的育种技术相结合,快捷、高效地培育农作物新品种,将成为今后农作物育种的主要方法。3)种子的生产由粗放型向集约化大生产转变,应加强对播种、去杂、收获等种子生产关键环节的管理。4)种子经营分散的小规模区域自给性经营向专业化、集团化和参与社会化、国际化市场竞争转变。一方面国家将进一步放开经营区域的限制,另一方面国际化的竞争也已初步展开,著名的美国孟山都公司已在中国开始了抗虫棉种子的销售,下一步还将介入小麦杂交种的竞争。种子行业社会化、国际化市场竞争的趋势将日趋明显。5)由科研、生产、经营脱节向育繁推、产加销一体转变。通过科研成果转让、知识产权入股、企业资助科研、资产捆绑重组等方式,将使中国种业的科研、生产经营迅速走向联合。以市场为纽带,争取早日成为集新品种选育、良种繁育、科研推广、种子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种业集团,是种业公司得以生存的必然之选择。

  2、公司的发展规划

  公司将继续坚持以农资经营为主业,围绕化肥和种子业务不断拓展公司产业链条,提高核心竞争力。 公司将积极探索新的领域,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3、公司新年度经营计划

  针对2007年的经营形势,公司的经营计划是:

  (1)加大力度,稳定公司两大主业的经营收益,根据国家政策和市场情况开展农资贸易、种子预约生产、销售业务,主要稳定以化肥、种子销售为主的主要经营品种业务,加强销售网络建设,扩大经营品种,实现产品多元化,努力推进品牌化战略,完善化肥贴牌加工和包销的合作模式。根据钢材的市场变化和资金情况,合理调整业务规模和业务方向,确定以内贸业务为主,以开发出口业务渠道的业务发展方向,努力提高销售收入、主营业务利润。

  (2)2007年进一步改善华垦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降低资产负债率,加大清收力度,缓解资金压力,提升华垦公司的经营收益水平,进而化解本公司对华垦公司担保的风险。

  (3)继续严格实行费用总额目标控制管理,贯彻落实费用包干制度,压缩各项费用开支,以降低经营管理费用开支。

  (4)要盘活分公司现有存量资产,以现有资产为基础,开拓公司新的利润来源。

  (5)积极研究符合公司经营实际的投资领域,培育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4、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分析以及拟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1)宏观政策风险

  由于国家金融政策的调整,尤其是

汇率机制的重大调整,造成人民币一年来不断升值,对公司的出口业务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国家对化肥调控,进行全面市场化改革也给公司带来一定的影响;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公司在争取良种补贴政策方面与县级种业公司相比还存在一定劣势; 2006年3月国家取消植物油进口关税配额和进口国营贸易管理,实行自动许可证管理,植物油进口企业数量的骤增,对公司植物油经营带来严重的挑战。

  (2)市场或业务经营风险

  1)在种业方面:〈1〉种源使用权风险:随着农作物品种保护力度加大,原来免费使用的品种逐步将需要与品种权人进行协商,种业经营不确定性增加,而公司育种工作虽已取得很大的进展,但与经营规模仍不匹配,种源依赖外部科研单位的局面未得到根本改变。〈2、原料采购风险。公司种子最大优势就是品牌和基地优势,但由于近几年基地农场推行"先交钱后种田"等改革措施,种子生产过程性控制难度增加,其他种子公司也纷纷向农场渗透,建立自己的基地,或直接到农场参与种子收购,预约合同行政约束力量下降。

  2)在农资贸易方面:〈1〉化肥上游资源供应渠道仍然不稳定,上游资源渠道建设步伐缓慢,下游分销没有形成规模效应。公司尚没有建立稳定的进口货源供货和国产肥货源采购渠道,化肥销售网络的建设还没有形成公司的核心竞争力。〈2〉随着国家对钢铁产业中的高能耗低附加值生产企业的进一步严控,以及出台对一些钢铁产品下调出口退税的政策,国内钢材产品市场价格处于波动频繁且波幅较大的状况。

  (3)对策与措施

  1)农资贸易经营方面:〈1〉继续推进战略转型,加强与化肥生产领域企业的合作,稳定公司货源,降低采购成本。〈2〉推进化肥营销网络整合建设速度,加强对零售终端的控制力。〈3〉提高公司自有品牌化肥经营规模,提高化肥经营毛利率。〈4〉金属矿产业务重点加强内贸业务和出口业务,进口业务着重开发代理最终用户的进口业务。〈5〉根据国家产业的政策调整,开拓新的经营渠道,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

  2)种子经营方面:〈1〉与县级种子公司合作,继续做好良种补贴招投标工作。〈2〉调整经营思路,增加代繁、代制、代加工的数量。在保证公司种子供应量的前提下,利用地方种子公司与当地农业部门的行政优势,加强联合,代繁代制,参与供种;与育种机构、拥有市场畅销新品种经营权的单位合作,代繁代加工,多种方式增加种子销售量,提高公司效益。〈3〉采取差别价格策略开拓市场,改变公司内部恶性竞争的局面,扩大市场范围。〈4〉加强与基地的合作与建设,完善种子预约生产和管理,保证预约生产合同的落实。〈5〉为防止种子大批转商,减少损失,建立种子预约销售制度,严格控制收购数量。〈6〉加强品种自育和引进工作,保持品种结构的科学、合理和新颖,加快科研成果转化速度。

  6.1.1 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后,公司可能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关于2007 年 1 月 1 日新准则首次执行日现行会计准则和新准则股东权益的差异的分析

  根据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财会[2006]3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的规定,公司应于 2007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公司目前依据财政部新会计准则规定已经辨别认定的2007 年 1 月 1 日首次执行日现行会计准则和新会计准则的差异状况如下: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

  本公司按照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制定了相关会计政策,据此本公司产生了长期股权投资差额5,330,529.43 元。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长期股权投资,尚未摊销完毕的股权投资差额应全额冲销,并调整留存收益,以冲销股权投资差额后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作为首次执行日的认定成本,故减少2007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 5,330,529.43 元。

  (2)少数股东权益

  本公司 2006 年 12 月 31 日按现行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报表中子公司少数股东享有的权益为7,405,234.78 元,新会计准则下计入股东权益,由此增加 2007 年 1 月 1 日股东权益 7,405,234.78 元。

  (二)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后,公司可能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情况

  (1)根据新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其他成本。采购成本包括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存货的其他成本指除采购成本、加工成本以外的,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旧准则规定商品流通企业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上述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此项会计政策的变更,将对当期商品销售成本及存货成本产生一定的影响。

  (2)根据新会计准则第6 号----长期投资的规定,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此项会计政策的变更将减少子公司经营盈亏对母公司当期投资收益的影响,但是本事项不影响公司合并会计报表。

  (3)公司目前所得税会计处理采用应付税款法,根据新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变更为资产负债表下债务法,将影响公司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4)根据新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应当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而旧准则规定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应当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类项目之前,单列一类,以总额反映。此项会计政策的变更将影响合并报表的所有者权益;33号准则同时规定,子公司当前利润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应当作为少数股东本期收益,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列示,而旧准则将其列示在净利润项目之上,此变更将影响合并报表的净利润;另外,取消“未确认投资损失”,在未分配利润项目中列示,此变更将影响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项目。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同意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部分投向的提案》提交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详见2003年7月10日上海证券报),决议停止投资兴办广西剑麻产业化项目,将原14157万元投资中的4000万元暂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于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同时发表专项意见,并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要求发布《公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核通过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001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9.69%)、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710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8.17%)联合提请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暂时利用部分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归还银行逾期贷款的提案》的临时提案,提案建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将变更广西剑麻产业化项目后暂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4000万元中的3190万元归还银行借款。公司独立董事对于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也同时发表了专项意见(详见2003年7月18日上海证券报);2003年7月30日,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上述两项提案(详见2003年7月31日上海证券报)。通过偿还上述银行债务,豁免银行利息7,632,335.00元。

  6.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6.6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所提问题

  (一)、截至2006年12月31日,中农资源之控股子公司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所持比例为85%,以下简称"华垦国际")对宜昌嘉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嘉华")的应收款为4,340万元,宜昌嘉华以其宜昌新世纪广场4-6层房产为该债务抵押物,华垦国际对该笔债权按账龄计提了坏账准备,提取金额为2,260万元。2006年2月21日,宜昌嘉华向华垦贸易出具了《确认函》,确认了该笔欠款金额为4,340万元,并承诺于2006年3月31日前偿还2,000万元欠款,剩余2,340万元争取于2006年9月30日前归还。宜昌嘉华未能按照承诺按时还款,华垦国际对宜昌嘉华提起诉讼。根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6]鄂民二初字第007号),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华垦国际诉宜昌嘉华债务纠纷一案作出华垦胜诉的判决,即宜昌嘉华需偿还华垦国际欠款4,340万元和从2004年12月27日起至2006年3月31日止的利息。截止审计报告日,我们未能获得宜昌嘉华具有还款能力的足够证据,同时由于受审计报告出具时间的限制,我们无法判断该债权执行中的抵押物变现的风险。因此,我们无法判断华垦国际对宜昌嘉华的4,340万元债权的可收回性以及华垦国际对该笔债权所提取的坏账准备是否充分恰当。

  (二)、中农资源与海南京豪钢铁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京豪")签订了总金额1,444.80万元的钢材贸易合同,并全额支付了钢材采购款。同时向广东华严钢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华严")销售钢材,签订了卖出合同,收取了广东华严的预付款150万元。海南京豪后未履行合同。2006年1月23日中农资源收到海南京豪退回的钢材预付款700万元。2006年12月19日,以广东华严预付中农资源货款150万元抵偿海南京豪货款。截至审计报告日,中农资源未提供给我们可以收回剩余款项的足够证据,我们无法判断中农资源对海南京豪剩余的594.80万元债权的可收回性以及中农资源对该笔债权所提取的坏账准备是否充分恰当。

  2、注册会计师对上述事项的基本意见

  我们认为,除了前段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中农资源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中农资源200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6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另外,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

  (一)、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9所述,华垦国际截至2006年12月31日所有者权益为-1,269.02万元,且存在逾期银行借款8,113.61万元;中农资源已在财务报表附注十一、9中充分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自2005年6月15日董事会没有聘任经理层以来,中农资源处于一种非正常的管理状态。

  上述两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3、公司董事会说明:

  (一)截至2006年12月31日,华垦国际对宜昌嘉华的应收款4,340万元,系根据宜昌嘉华和华垦国际于2004年6月签订的《债务重组协议》偿还部分债务后的剩余款项。2004年6月,华垦国际在签定《债务重组协议》的同时,亦与宜昌嘉华签定了《抵押协议》,将宜昌嘉华所有的宜昌新世纪广场四、五、六层进行了抵押,作为其还款保障。宜昌新世纪广场是宜昌市中心的商用物业,四、五、六层抵押物面积分别为5011平方米、4852平方米、2985平方米,2004年6月抵押时的评估值分别为2767万元、2239万元、1324万元。截至目前,宜昌嘉华未偿还该笔欠款;华垦国际于2006年4月提起诉讼,2007年3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判令宜昌嘉华归还欠款及利息。

  (二)2005年5月24日,本公司与海南京豪钢铁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京豪")签订了总金额1,444.80万元的钢材贸易合同,并全额支付了钢材采购款,后未履行该合同。2006年1月23日本公司收到海南京豪退回的钢材预付款700.00万元。后公司与海南京豪、广东华严钢业有限公司三方协商以广东华严钢业有限公司预付公司货款150万元抵偿海南京豪货款。截至2006年12月31日,海南京豪尚有594.8万元没有退回。

  (三)、由于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垦国际")受政策、市场及融资环境的影响,2006年公司生产资料贸易等业务受到很大影响,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下降幅度较大;报告期内,华垦国际收回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往来款 2,230.95万元,冲回以前年度计提的坏账准备,报告期实现净利润96.32万元;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其所有者权益为-1,269.02万元,根据持股比例85%计算本公司对该公司的未确认投资损失为1078.66万元。

  由于华垦国际为本公司控股85%的子公司,根据其贸易规模本公司在2001年上市之初即对其提供了1.7亿元担保,后期由于其资产负债率高于70%,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于2004年初将担保额压缩到1.19亿元,后由于2006年初未通过对华垦国际的银行借款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截至目前,华垦国际8113.6万元银行贷款已全部逾期;另外,为了节约企业财务费用,缓解企业资金周转紧张的状况,公司董事会按照将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周转的相关规定,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控股子公司-华垦国际经营性资金周转,但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其中2750万元尚未归还。

  (四)2005年6月15日,董事会未通过聘任戴向东先生为总经理的议案;同时,公司董事会也未能对经营班子缺位期间的日常管理作出决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7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向社会公开招聘总经理》的议案,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4、董事会对审计报告的意见

  (一)鉴于华垦国际一直未收到宜昌嘉华所欠4340万元往来款,本公司董事会多次督促华垦国际采取必要的措施,尽快收回欠款。华垦国际已于2006年4月提起诉讼,2007年3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判令宜昌嘉华归还欠款及利息。目前,公司及华垦国际正与其他有关方面协商,并将采取必要和恰当的措施,尽快解决这一问题。

  (二)目前,对海南京豪剩余的594.8万元债权的收回,我公司正在积极采取必要、适当的措施解决有关问题。

  (三)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净资产为 -1,269万元,对中国农业银行总行营业部的8,113.61万元借款本金已全部逾期,针对华垦国际现有的经营状况,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改善华垦国际的财务状况:

  (1)2007年4月26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为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担保总额》的议案,重点解决华垦国际逾期贷款问题,另外积极开辟新的融资渠道,加大应收款项的回收力度,改善华垦国际的财务状况;

  (2)积极加强对华垦国际内部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的修订和完善;

  (3)化解贸易风险,争取更大经营收益;

  (4)针对国内国际的市场变化,采取调整业务结构,重新进行经营定位,大力抓好主营和核心业务的经营。

  (四)本公司将尽快产生经理层。

  5、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一)华垦国际8113.6万元银行贷款已全部逾期,公司可能负有连带清偿责任;此外,公司对华垦国际尚有4261.32万元借款本息没有按时收回,其中1,000万元担保代偿款已全额记入到"营业外支出",鉴于华垦国际2006年末的未确认的投资损失达1078.66万元,2007年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将转换成实际的投资损失而直接影响到公司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此公司正在积极研究,采取包括清收欠款、调整负债结构、加强经营管理等在内综合措施改善华垦公司财务状况,消除由此带来的风险。

  (二)2007年,公司将继续采取法律措施确保欠款的收回。另外,因公司已经对相关欠款计提了较大金额的坏帐准备,公司对由此带来的相关风险是可以控制的。

  (三)2006年,公司根据承担风险的可能,对海南京豪公司所欠货款已经按照6%计提了坏帐准备。今年,我公司将积极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收回上述货款。

  (四)公司经理层缺位,影响了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工作效率;2007年,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有关规定,尽快聘任经理层。

  (3)公司监事会意见:

  同意董事会关于对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提请公司董事会应予高度重视并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相关风险,切实保护公司财产不发生损失。(4)独立董事意见:

  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06年度会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中提到的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华垦贸易对宜昌嘉华债权以及公司本部对海南京豪的债权能够及时收回确实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经理层缺位给公司日常管理工作效率确实带来了影响。

  此外,由于银行借款已全部逾期,该子公司净资产为负数,可能会对公司的会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针对上述情况,本独立董事提请董事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有关事项给公司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6.7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公司本报告期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适用√不适用

  7.2 出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7.3 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0元。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0元,余额28,201,509.88元。

  7.4.3 2006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增资金占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止2006年末,上市公司未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董事会提出的责任追究方案

  √适用□不适用

  2007年1月11日,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京调查通字0701号),因公司"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进场调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情况。

  7.5 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7.6.1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末持股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增减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7.6.2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2006年12月-2007年1月进行了股权分置改革,由于流通股股东的赞成比例未达到2/3,此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获通过。

  2007年3月,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2007)垦总函字009号、第二大股东-新华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进行第二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回函,均要求公司董事会加强与流通股股东的沟通工作,根据沟通情况,在2007年12月31日前启动第二次股权分置改革。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2005年12月16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垦公司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起诉青岛银储物资发展公司,要求判令归还公司货款207万元及罚息36万元。2006年2月21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出具(2006)西民初字第52号民事调解书,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青岛银储物资发展公司同意支付华垦国际207万元及违约金30万元。截至报告日,华垦国际已执行回款27.22万元。

  (2)2005年12月6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垦公司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起诉山西伦达肉牛工业有限公司,要求判令归还公司保证金150万元及罚息43.6万元;同时起诉山西省文水县杭城亨通食品有限公司和文水县财政局,要求其对退还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返还责任。

  2006年10月31日,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华垦公司,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山西伦达肉类工业有限公司(原告)诉华垦公司(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山西伦达肉类工业有限公司提出如下诉讼请求:要求被告承担合同履行误期违约金:1,616,546.00元人民币,承诺支付的利息费用计18,904.90元,共计1,635,450.90元人民币。

  2007年1月31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对华垦国际与山西伦达肉类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伦达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做出如下判决:1、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被告山西伦达公司返还华垦国际人民币150万元;2、驳回原告华垦国际其他诉讼请求。3、案件受理费19,690.00元,由被告山西伦达公司负担。2007年2月16日,华垦国际接到通知,山西伦达公司已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3)2006年9月,华垦公司因合同纠纷起诉内蒙古临河繁荣磷铵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工公司)及其总经理朱忠群、执行董事李继霞。 2006年10月,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后,各方达成调解协议。后华垦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截至报告日,该执行案正由北京市石景山法院执行。(详见2006年10月19日、11月1日《上海证券报》公告)

  (4)2006年4月,由于宜昌嘉华置业有限公司(被告)未偿还欠华垦公司款项,华垦公司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两项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欠款43400000元及逾期利息4374720元(计至2006年3月31日);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2007年3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华垦公司诉宜昌嘉华置业有限公司债务纠纷一案作出如下判决:1、嘉华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华垦国际欠款4340万元。2、嘉华公司以4340万元为基数支付华垦国际利息(从2004年12月27日起至2006年2006年3月31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以437.472万元为限)。3、驳回华垦国际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4.8884万元,由嘉华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5)2006年8月10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原告)起诉宜昌嘉华置业有限公司(第一被告)、华垦国际(第二被告)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提出以下诉讼请求:1、判令第一被告偿还原告贷款本金5181.05万元及逾期还款利息3,742,788.02元(截止2006年7月24日);2、判令第一被告与第二被告2004年6月27日所签订的《抵押协议》无效并确认原告对第一被告所有的新世纪广场4—5楼有优先受偿权;3、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8 监事会报告

  8.1 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的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针对戴向东董事从2005年6月15日后始终不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且委托毕文军董事出席董事会时,未明确具体委托事项,监事会无法确定戴向东董事是否对相关议案有关材料进行了阅读和研究,因此,监事会对毕文军董事代表戴向东董事对相关议案表决的合法性和戴向东董事是否履行忠实、勤勉尽责提出质疑。除上述事项外,公司董事会2006年度的工作基本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度进行运作。此外,公司应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健全制度、规范管理,盘活现有资产,用好募集资金,谋求发展,增强企业盈利能力。

  8.2 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2006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未发现公司不按会计师的要求提供资料的情况;监事会尊重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

  8.3 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由于前期募集资金项目本身的原因,原有项目投资处于停滞状态,监事会对此给予高度关注,敦促董事会积极研究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对今后的发展有意义和效益的新项目,用好募集资金,切实维护股东权益。

  8.4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联交易公平,未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公司利益行为。

  8.5 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独立意见

  同意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的意见。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9.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

  资产负债表

  2006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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