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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8日 06:38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了本报告。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公司董事长刘雨忠先生,总会计师许之前先生、财务部部长任艳杰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截止2007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表变动较大项目因素分析:

  ⑴应收票据:期末较年初增加主要是上年末公司贴现提前归还贷款,应收票据减少较多,本期则为正常经营结算增加所致;

  ⑵预付账款:期末较年初增加主要是公司预付的材料及设备款增加所致;

  ⑶存货:期末较年初增加主要是原材料,以及港存、库存煤炭,铝制品库存较年初增加所致;

  ⑷短期借款:期末较年初增加系控股子公司江苏大屯铝业有限公司本期向母公司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借入款项;

  ⑸应付账款:期末较年初减少主要是公司本期支付应付的材料款、工程款、设备款等较多所致;

  ⑹应付职工薪酬:期末较年初增加主要是本期公司按照工效工资挂钩政策应负担的绩效工资;

  ⑺应付利息:期末较年初增加主要是本期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大屯铝业有限公司应付的借款利息;

  ⑻其他应付款:期末较年初增加主要是本期应付的地区赔偿费用、发电厂五项基金、修理费用、江苏大屯铝业有限公司用电过网费等增加所致;

  ⑼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较年初减少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大屯铝业有限公司本期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⑽长期应付款:期末较年初增加的系本期提取的煤炭安全费用尚未使用的余额增加所致。

  2、报告期利润表变动较大项目原因分析:

  ⑴营业收入:本期同比增加主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大屯铝业有限公司铝产品同比产销量增加所致;

  ⑵营业成本:本期同比增加除铝产品同比增产增加成本外,主要影响因素是煤炭生产成本中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同比调高,职工薪酬中同比增加下井津贴,电力成本中同比增加可再生能源电费附加、三峡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所致;

  ⑶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同比增加主要是资源税率同比调高所致(资源税上年是从4月1日由1元/吨调整为2.5元/吨);

  ⑷管理费用:本期同比增加主要是本期按照工效工资挂钩政策应负担的绩效工资同比增加所致;

  ⑸财务费用:本期同比减少主要是本期银行借款余额较同期下降较多所致;

  ⑹所得税费用:本期同比减少主要是母公司利润总额同比下降所致。

  3、报告期现金流量表变动较大项目原因分析: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同比净增加支出主要是本期偿付银行借款同比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

  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公司原控股股东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唯一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大屯煤电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在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经批准,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将其全资子公司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所持有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到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并由其投入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股权过户相关手续于2006年10月19日办理完毕。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权451,191,333股(占总股本的62.43%),成为控股股东,其已经书面承诺:除非经中国证监会豁免,或者向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制之关联方转让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股权,或者以该等股权为基础进行资产重组,在完成收购前述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将不向任何其他第三方转让本次协议收购的股份,即股权变动完成后,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仍会继续履行发起人股东的义务,继续履行股权分置改革中的相应承诺,同时相应的股改锁定期的承诺又延长了9个月。

  原控股股东大屯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控股股东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雨忠

  2007年4月27日

  A股代码:600508 A股简称:上海能源 编号:临2007-07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7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13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刊载于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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