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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7日 06:59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董事长张文生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兼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志军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所有会计报表项目均按照新会计准则要求编制。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各主要报表项目与上年同期相比,均发生较大幅度变动,主要原因为2006年新增1家子公司4家分公司,分公司潍坊银座商城8月份开业、菏泽银座商城9月份开业,东营银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五台山店6月份开业,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东湖店12月份开业,子公司新泰银座商城有限公司8月份开业,业务扩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山东省商业集团总公司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曾向本公司承诺:保证与本公司之间业务独立、资产完整、人员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山东省商业集团总公司严格履行承诺。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第一大非流通股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商业集团”)作出如下特别承诺:

  自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之日起24个月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其后12个月内,商业集团只有在连续5个交易日(公司全天停牌的,该日不计入5个交易日)二级市场股票收盘价格达到8.12元以上时,才能出售所持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10%。若自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发红股、转增股本、配股、派息等情况使股份数量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收盘价格按相关规定调整。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如果未来商业集团从二级市场购入本公司股票,该等股票的上市交易或转让不受上述限制。商业集团如有违反承诺卖出原非流通股的交易,商业集团授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卖出股份所得资金划入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对未明确表示同意或在本股权分置方案实施时不能支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在公司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时,商业集团将先行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该等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当向商业集团偿还代为垫付的对价,或者取得商业集团的同意,并由本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若公司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则触发追加送股安排条件:

  Ⅰ、公司200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2005年增长低于25%,或者2006年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

  Ⅱ、公司200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2006年增长低于25%,或者2007年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

  Ⅲ、未能在2007年4月30日之前出具2006年财务报告,或者未能在2008年4月30日前出具2007年财务报告,如遇不可抗力除外。

  当上述追加送股安排条件触发时,商业集团将向追加送股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执行追加送股安排,追加送股总数为3,397,680股。

  报告期内,严格履行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06年新开门店经营情况从目前来看逐步向好,新开门店未弥补亏损对应的暂时性差异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根据规定调整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文生

  2007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0858股票简称:银座股份编号:临2007-005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4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07年4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张文生先生召集,应参会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5名,同时监事会成员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参会董事审议表决,会议以全票一致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通过《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二、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财会[2006]3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的规定,公司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并按新会计准则对公司原有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公司将现行政策下对子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变更为采用成本法核算,此项变更将会减少子公司经营成果对母公司当期投资收益的影响,但不影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要求对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照无形资产的准则要求核算,土地使用权于自行开发建造房屋等地上物时,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分别摊销和提取折旧。公司今后对用于自行开发建造房屋等地上建筑物的土地使用权,将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不再转入固定资产核算,此项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影响。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公司对非流动资产计提的减值除资产处置外不允许转回,此项变更将会影响公司以后已提取减值准备资产价值回升而带来的损益。

  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公司将因获得职工提供服务而给予职工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对价,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此项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5、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现行制度下计入资本公积的政府专项扶持资金,执行新准则将变更为在区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后,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并分期计入损益,将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此项变更将会影响公司的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

  6、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公司借款费用可以资本化的范围由现行制度下专门借款变更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此项变更可能增加公司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减少当期财务费用,增加公司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

  7、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公司将现行政策下的应付税款法变更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此项变更将会影响公司当期所得税费用,从而影响公司的净利润和股东权益。

  8、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公司现行制度下,合并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差额,计入长期股权投资差额。此项变更,将影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

  9、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公司将现行会计政策下合并财务报表中少数股东权益单独列示,变更为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此项变更会影响公司的股东权益。

  10、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将现行政策下分期摊销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余额,调整2007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不再继续摊销。此项变更将会影响公司损益和股东权益。

  三、通过《关于全面修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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