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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7日 05:53 中国证券报

  (上接C098版)

  ■

  9.3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9.4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9.5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由于股权变动等原因,本年本公司将上年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天津市汽车研究所、天津利通物流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9.6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

  会计师事务所的审阅意见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以下简称“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及编制说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36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出具审阅报告。

  我们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了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贵公司有关人员和对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罗玉成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詹 军

  二○○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董事长:竺延风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4月27日

  股票简称:一汽夏利股票代码:000927编号:2007-临003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4月13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和传真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07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公司监事和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竺延风先生主持,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2006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6年度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117,716,493.59元,利润总额331,019,539.32元,实现净利润329,504,449.63元。

  5、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6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329,504,449.63元,弥补期初未分配利润-101,198,317.58元后,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28,306,132.05元。

  经董事会研究提议,为应对汽车市场的激烈竞争,保证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公司可供分配利润228,306,132.05元在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再提取10%的任意盈余公积,剩余的未分配的利润为182,534,210.63元。在此基础上,以2006年末总股本1,595,174,02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0.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95,710,441.20元,余额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6、审议通过了总经理提交的2006年度计提和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中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核销事宜均不涉及关联方;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6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状况并参考市场情况,同意向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支付2006年年度审计费共80万元,审计过程中发生的差旅及食宿费用等,按实际发生数额由公司予以承担,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

  8、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自2004年6月30日成立至今任期即将已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推荐竺延风、张世堂、金毅、陈先平、王刚、周生源先生和许艳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推荐姚德超、徐晓东、刘俊民、高凤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任职资格,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详见附件一:董事候选人简历,附件二: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与一汽集团有关的日常关联交易,竺延风、金毅、许艳华和王刚董事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与天汽集团有关的日常关联交易,张世堂、陈先平和田聪明董事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股东大会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一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的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会计准则,同时不再执行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

  11、审议通过了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2、3、4、5、8、9项议案尚需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4月27日

  附件一:

  董事候选人简历:

  1、竺延风,男,46岁,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83在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参加工作,历任仪表车间技术员、计量处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科长,外经处处长,1997年起历任一汽集团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2000年至今任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2002年起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此外还兼任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该董事候选人与控股股东一汽集团存在关联交易,未持有我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张世堂,男,57岁,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文化,高级经济师。1968年参军,1971年任天津市开关厂工人、保卫干部、车间主任、副厂长、厂长,1987年任天津市矿山电气厂厂长,1991年任天津市电器开关公司经理、党委副书记,1996年任天津市机电工业总公司经济协调部部长,1997年任天津市第一机床总厂党委书记、厂长,2000年任天津市机电工业控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任天津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2001年12月起至今任天津汽车工业(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02年起至今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任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董事。该董事候选人与控股股东一汽集团不存在关联交易,未持有我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金毅,男,51岁,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工。1975年在一汽铸造厂参加工作,历任技术员、工程师,1999年起任一汽长春轻型发动机厂副科长、副厂长,1994年起任一汽集团总经理秘书,1996年在荷兰马斯特里特赫国际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研究生班参加学习,1997年起任一汽集团对外经济贸易处处长、专务经理兼外经处处长,2000年起至今任一汽集团副总经理。2002年起至今任本公司董事。该董事候选人与控股股东一汽集团存在关联交易,未持有我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陈先平,男,59岁,中共党员,大学文化,高级经济师。1969年参军,1973年起任天津市农机汽车公司副科长,1978年起任天津汽车工业公司干部、副处长、外经处处长、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1997年起至今任本公司董事。该董事候选人与控股股东一汽集团不存在关联交易,未持有我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王刚,男,41岁,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8年在一汽集团车身厂参加工作,历任技术员、团委书记、副科长、车间主任兼党支部书记,1997年任一汽红塔云南汽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0年任一汽集团轻型车管理部副部长、常务副部长,2002年任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筹备组组长、董事、常务副总经理。2006年今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董事。该董事候选人与控股股东一汽集团存在关联交易,未持有我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6、许艳华,女,51岁,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1973年在长春纺织厂参加工作,1979年任一汽集团机动处描图员,1980年在一汽职工大学参加学习,1984年任一汽集团装备处设计员,1992年起历任一汽集团规划部规划员、副科长。2002年起至今任一汽集团规划部副部长(主持工作)。2004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该董事候选人与控股股东一汽集团存在关联交易,未持有我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7、周生源,男,50岁,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77年在天津汽车发动机厂参加工作,历任统计员、调度员、车间副主任,财务科副科长、科长,1994年起任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干部、1996年起任天津丰田发动机有限公司经营部副部长,2000年起任计划财务审计部副部长,2001年起至今任天汽集团计划财务审计部部长。该董事候选人与控股股东一汽集团不存在关联交易,未持有我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姚德超,男,63岁,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中国注册会计师。1968年参加工作,历任沈阳黎明机械厂秘书、科长,1979年在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工作,1982年起任国家财政部办公厅政策研究处处长,1988年任国有资产管理局工交管理司司长、企业管理司司长,1991年任一汽集团副厂长、一汽集团副总经理、董事,1993年任财政部清产核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1995年任财政部中国财经报社副社长、副总编、顾问。2005年至今任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2002年起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该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我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刘骏民,男,57岁,汉族,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1972年在天津拖拉机厂参加工作,1978年在南开大学参加学习,1982年任天津财经学院讲师,1992年任天津南开大学副教授,曾获第八届孙冶方经济学著作奖。1998年至今任天津南开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虚拟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心主任。2003年起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该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我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高凤龙,男,42岁,汉族,硕士研究生学历。1986年在南开大学参加工作至今,历任金融系助教、讲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1998年至2000年曾兼任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助理总经理,2000年至2001年曾兼任天津市华麟行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2001年至2003年曾兼任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2年起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该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我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徐晓东,男,47岁,汉族,群众,瑞典斯德哥尔摩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1976年参军,1988年起在康达律师事务所任律师,1989年起任中国新技术发展贸易公司总裁助理,1995年起任北京宁联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0年起任北京光华管理研修中心高级咨询师、北京东方华园房地产开发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01年起任北京华安信合投资咨询公司总裁,2005年起任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07年起至今任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副总裁。2003年起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该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我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二: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姚德超先生、刘骏民先生、高凤龙先生、徐晓东先生为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25日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姚德超,作为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姚德超

  2007年4月25日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刘骏民,作为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刘骏民

  2007年4月25日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高凤龙,作为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高凤龙

  2007年4月25日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徐晓东,作为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徐晓东

  2007年4月25日

  股票简称:一汽夏利股票代码:000927编号:2007-临004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4月13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和传真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07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李恩朴、李宝华和齐万年先生亲自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恩朴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06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06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后,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06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应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总经理提交的2006年度计提和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后,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应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7年4月27日

  股票简称:一汽夏利股票代码:000927编号:2007-临005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长春富奥—金狮汽车机电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乐东村

  法定代表人:符国顺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化油器及汽车配件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一汽集团”)持有富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奥公司”)100%股份,富奥公司持有该公司50%股份,符合《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本关联交易为采购汽车零部件,因此不会形成公司对其的应收款。

  4、与该关联人进行和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2007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公司采购汽车零部件总额为3672万元。

  (二)一汽光洋转向装置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长春市东风大街122号

  法定代表人:武田清

  注册资本:1400万美元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车辆用转向器系统及相关产品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一汽集团持有富奥公司100%股份,富奥公司持有该公司50%股份,符合《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本关联交易为采购汽车零部件,因此不会形成公司对其的应收款。

  4、与该关联人进行和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2007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公司采购汽车零部件总额为5550万元。

  (三)一汽东机工减振器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长春市东风大街124号

  法定代表人:田雨时

  注册资本:715.51万美元

  经营范围:汽车用减振器总成和其他各类减振器、各种机械产品等使用的产业用自锁空气弹簧及相关产品的开发、制造、售后服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一汽集团持有富奥公司100%股份,富奥公司持有该公司51%股份,符合《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本关联交易为采购汽车零部件,因此不会形成公司对其的应收款。

  4、与该关联人进行和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2007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公司采购汽车零部件总额为5055万元。

  (四)天津津河电工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天津市西青区经济开发小区

  法定代表人:田聪明

  注册资本:375万美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汽车保险盒及相关部品。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持有该公司30%股份,且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田聪明先生任该公司董事长,符合《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本关联交易为采购汽车零部件,因此不会形成公司对其的应收款。

  4、与该关联人进行和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2007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公司采购汽车零部件总额为3323万元。

  (五)天津一汽丰田汽车发动机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西青道266号

  法定代表人:竺延风

  注册资本:24801万美元

  经营范围:发动机、铸件和其它零部件及其构件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一汽集团持有该公司50%的股份;且一汽集团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长竺延风先生担任该公司董事长,一汽集团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金毅先生和本公司董事,总经理王刚先生任该公司董事,符合《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本关联交易为采购汽车零部件,因此不会形成公司对其的应收款。

  4、与该关联人进行和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2007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公司采购汽车零部件总额为107353万元。

  (六)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法定代表人:竺延风

  注册资本:40830万美元

  经营范围:轿车及零部件的开发、制造以及合营公司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销售和售后服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一汽集团持有该公司20%股份,本公司持有该公司30%股份;一汽集团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长竺延风先生任该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副董事长张世堂先生,一汽集团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金毅先生和本公司董事、总经理王刚先生任该公司董事,符合《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正常,本公司在向其采购配件的同时,也向该公司提供水、电和压缩空气等动力,基本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

  4、与该关联人进行和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2007年,本公司预计与该公司关联交易总额为14829万元,其中向该公司采购汽车零部件总额为8082万元;向该公司提供水、电和压缩空气等方面的交易额为6143万元,向该公司提供劳务的交易金额为604万元。

  (七)一汽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长春市东风大街149号

  法定代表人:于永来

  注册资本:5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模具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模具加工设备的安装及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研制及技术服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一汽集团持有该公司100%股份,符合《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本关联交易为采购汽车零部件,因此不会形成公司对其的应收款。

  4、与该关联人进行和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2007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公司采购模具总额为708万元。

  (八)长春一汽装备技术开发制造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宽城区青年路4号

  法定代表人:卢炳志

  注册资本:11140万元整

  经营范围:组合机床,专用机床,自动线,非标设备和各种通用部件,数控设备,铸造产品,风扇离合器的设计,开发,制造,销售,安装,修理及技术服务,金属结构焊接,机械备件加工,汽车配件制造,销售。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一汽集团持有该公司100%股份,符合《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本关联交易为采购汽车零部件,因此不会形成公司对其的应收款。

  4、与该关联人进行和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2007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公司采购汽车零部件总额为4657万元。

  (九)一汽杰克赛尔汽车空调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长春市同治街67号

  法定代表人:王世平

  注册资本:8400万美元

  经营范围:汽车空调等。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一汽集团持有富奥公司100%股份,富奥公司持有该公司51%股份,符合《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本关联交易为采购汽车零部件,因此不会形成公司对其的应收款。

  4、与该关联人进行和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2007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公司采购汽车零部件总额为2348万元。

  (十)联合铝制散热器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长春市同治街64号

  法定代表人:罗伯特库尼

  注册资本:758万美元

  经营范围:汽车散热器等。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一汽集团持有富奥公司100%股份,富奥公司持有该公司50%股份,符合《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本关联交易为采购汽车零部件,因此不会形成公司对其的应收款。

  4、与该关联人进行和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2007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公司采购汽车零部件总额为1911万元。

  (十一)一汽铸造有限公司有色铸造分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长春市东风大街118-1号

  法定代表人:刘吉寅

  经营范围:中、轻轿车的有色铸件、精铸件、压铸件及其系列产品的加工制造、铸造工艺、工艺设计、铸造材料、铸造模具的批发、零售。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一汽集团持有该公司100%股份;且一汽集团副总经理董春波先生担任该公司董事长,符合《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本关联交易为采购汽车零部件,因此不会形成公司对其的应收款。

  4、与该关联人进行和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2007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公司采购汽车零部件总额为906万元。

  (十二)一汽华利(天津)汽车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天津市北辰区韩家墅

  法定代表人:金毅

  注册资本:5亿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微型汽车、轻型汽车及其变型车、医用改装车、各类车型底盘和零部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和咨询服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一汽集团持有该公司100%股份;且一汽集团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金毅先生担任该公司董事长,符合《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依法存续,财务状况正常。历史上,该公司形成了对本公司一定数额的经营性欠款,对此,本公司在积极督促其还款。2007年公司将接受该公司提供的劳务,因此不会形成公司对其的应收款。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310,707,278.55

  91,905,290.97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76,573,525.43

  1,591,579,546.84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1,322,981,872.28

  1,057,488,649.09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836,046,292.65

  700,675,233.59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86,935,579.63

  356,813,415.50

  项目名称

  金额

  2006年12月31日股东权益(现行会计准则)

  3,281,227,207.86

  长期股权投资差额

  其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

  其他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贷方差额

  拟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因预计资产弃置费用应补提的以前年度折旧等

  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辞退补偿

  股份支付

  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重组义务

  企业合并

  其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商誉的账面价值

  根据新准则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及可供出售金额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金融工具分拆增加的权益

  衍生金融工具

  所得税

  -61,164,197.74

  少数股东权益

  14,740,641.69

  其他

  2007年1月1日股东权益(新会计准则)

  3,234,803,651.81

  关联交易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关联人

  预计总金额

  (上限)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去年的

  总金额

  采购原材料

  汽车零部件

  长春富奥—金狮汽车机电有限公司

  3672

  143565

  18.48%

  120868

  汽车零部件

  一汽光洋转向装置有限公司

  5550

  汽车零部件

  一汽东机工减振器有限公司

  5055

  汽车零部件

  天津津河电工有限公司

  3323

  汽车零部件

  天津一汽丰田汽车发动机有限公司

  107353

  汽车零部件

  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8082

  模具

  一汽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708

  汽车零部件

  长春一汽装备技术开发制造有限公司

  4657

  汽车零部件

  一汽杰克赛尔汽车空调有限公司

  2348

  汽车零部件

  联合铝制散热器有限公司

  1911

  汽车零部件

  一汽铸造有限公司有色铸造分公司

  906

  销售产品或商品

  发动机、变速器

  一汽红塔云南汽车制造公司

  1444

  16444

  1.86%

  9964

  整车

  一汽进出口公司

  接受劳务

  委托加工

  一汽华利(天津)汽车有限公司

  3600

  3600

  60%

  245

  提供劳务

  装卸费

  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604

  604

  100%

  492

  销售水电气

  提供动力

  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6143

  6143

  100%

  6398

  存款

  存款

  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30000

  30000

  30%

  29614

  关联交

  易类别

  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

  交易的原因

  和真实意图

  关联交易

  的公允性

  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采购原材料

  公司向关联人采购汽车零部件,是根据比质比价原则做出的正常选择,有利于降低公司采购成本,以后仍将向关联人采购

  有利于降低采购成本

  交易公平公正,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人的依赖。

  销售产品、商品和水电汽

  2、公司利用一汽进出口公司在海外部分地区积累的客户资源和长期联系实现夏利系列产品的出口,有利于公司拓展海外市场,扩大品牌影响。

  3、公司向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销售水电汽,有利于资源共享,互惠互利。

  有利于公司资源的充分利用,提高经济效益。

  提供劳务、接受劳务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和接受劳务,有利于与关联方实现资源共享,降低各自的费用支出,以后仍将与关联人之间相互提供劳务和接受劳务。

  存款

  有利于提高利息收入

  

存款利率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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