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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能泰山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7日 05:52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7年4月26日收到深交所转达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对北京国源联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源联合)下发的《责令整改通知书》(证监责改字[2007]1号),由于国源联合为公司间接控制人,现将《责令整改通知书》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北京国源联合有限公司于2006年5月27与山东鲁能物业公司等46家股东签署协议,收购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能集团)60.09%的股份,同时,又向鲁能集团增资22.35亿元,增资扩股完成之后,共持有鲁能集团41.788亿股份,占总股份的57.29%,成为鲁能集团控股股东。 鉴于鲁能集团间接持有本公司26.07%的股权,因此,国源联合收购鲁能集团的行为,已构成对本公司的间接收购。但国源联合在收购过程中,未履行相应义务,违反了《证券法》第九十四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号)第十二条的规定,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整改,并于5月31日之前提出整改方案。在整改完成之前,国源联合不得对上述股份行使表决权。 特此公告。 山东鲁能泰山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4月26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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