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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6日 12:18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

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徐勇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戴志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继新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1)报告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比期初减少37.96%,主要系本期公司收回部分短期投资所致;

  (2)报告期末,在建工程比期初增长602.47%,主要系本期公司工程投资项目增加所致;

  (3)报告期末,应收账款比期初增长53.54%,主要系本期公司赊销增加所致;

  (4)报告期末,预付款项比期初增长143.61%,主要系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将以前属于待摊费用核算的项目计入预付款项所致;

  (5)报告期末,应交税费比期初减少97.62%,主要系本期公司缴纳了上年度的欠费,另子公司新源县九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本期

增值税进项留抵增加。

  2、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1)报告期末,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139.55%,主要系公司以前年度已缴纳所得税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在2007年将确认损失,可抵消2007年的所得税费用。

  (2)报告期末,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65%,主要系本期收入增加且所得税费用减少所致。

  3、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1)报告期末,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长449.87%,主要系本期公司转让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并收回转让款项。

  (2)报告期末,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99.27%,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支付了2005年度的股利。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2006年12月15日,公司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四师七十一团签署了《煤焦化项目合作协议书》,报告期内,该项目处于初设调研阶段,公司未进行货币资金等实质性投入。

  二、关于公司与广州财兴房地产有限公司的诉讼事件,公司正积极准备应诉。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新疆伊犁酿酒总厂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承诺:(1)伊力特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后,新疆伊犁酿酒总厂将在伊力特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并投赞成票:伊力特连续5年每年分配的现金红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利润的60%。(2)新疆伊犁酿酒总厂同意先行替无法支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代为支付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应执行的对价安排。新疆伊犁酿酒总厂保留日后向上述非流通股股东追偿代为支付的股份及其派生的任何增值部分的权利。代为支付后,上述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无论该等股东所持股份的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应当向新疆伊犁酿酒总厂偿还代为支付的股份及其派生的任何增值部分。上述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若上市流通,须取得新疆伊犁酿酒总厂的书面同意,并由公司董事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后,方可上市交易。(3)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36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

  公司发起人股东四川微特光电饰件有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伊犁糖烟酒有限责任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承诺:所持伊力特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公司发起人股东新疆副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承诺:因所持伊力特股份全部被冻结,新疆伊犁酿酒总厂同意先行代为支付应执行的对价安排1,082,474股。如需上市流通(无论其所持股份的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应当向新疆伊犁酿酒总厂偿还代为支付的股份及其派生的任何增值部分,或取得新疆伊犁酿酒总厂的书面同意,并由伊力特董事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公司发起人股东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承诺:因南方证券未明确表示同意参加伊力特股权分置改革,新疆伊犁酿酒总厂同意先行代为支付应执行的对价安排309,278股。如需上市流通(无论其所持股份的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应当向新疆伊犁酿酒总厂偿还代为支付的股份及其派生的任何增值部分,或取得新疆伊犁酿酒总厂的书面同意,并由伊力特董事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各发起人股东履行承诺,无违反相关承诺事项的情况。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勇辉

  2007年4月25日

  证券简称:伊力特股票代码:600197 临:2007-007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第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7年4月15日,公司发出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第三届第八次会议的通知,截止2007年4月25日,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有效表决票共计8张,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调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详见本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调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

  (二)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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