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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6日 05:43 中国证券报

  证券简称:洛阳玻璃 证券代码:600876编号:临2007-005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决议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五日上午十时整在中国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唐宫中路九号本公司一楼接待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五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宝瑛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通过本公司二零零六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通过本公司截至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财务报告;

  3、通过本公司二零零六年度报告及摘要;

  4、通过本公司二零零六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按国际会计准则,本公司二零零六年度实现净利润利润为人民币12,991千元,加上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164,286千元及年初亏损人民币927,542千元。累计亏损为人民币750,265千元,故本公司二零零六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同时也不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

  按中国会计准则,本公司二零零六年度实现净亏损为人民币317,482千元,加上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16,4286千元及年初亏损人民币968,937千元。累计亏损为人民币1,122,133千元,故本公司二零零六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同时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5、通过续聘广东恆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和丁何关陈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二零零七年度国内及国际核数师的议案;

  6、通过聘任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的独立专业顾问的议案;

  7、通过聘任南华融资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合规顾问的议案;

  8、通过本公司副总经理曹华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9、审议通过董事会对非标意见的专项说明。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洛阳玻璃 证券代码:600876编号:临2007-006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于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五日上午十时整在中国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唐宫中路九号本公司一楼接待室举行会议,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陶善武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本公司二零零六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核通过二零零六年本公司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并认可董事会对本公司二零零六年度经营业绩被广东恆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和丁何关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解释说明。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关于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审计报告非标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06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2006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以及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07年4月25日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进行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我们对本所就该公司上述会计报表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做出如下说明:

  如该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表显示,该公司合并报表于2006年12月31日累计未弥补亏损为人民币1,122,133,000元,且流动负债已超过流动资产人民币1,083,198,000元。该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2披露了上述财务报表仍然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的理由,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附:财务报表附注2会计报表编制基准

  尽管本公司合并报表于2006年12月31日累计未弥补亏损亏损人民币1,122,133,000元,且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人民币1,083,198,000元,但本公司董事认为,本公司及本集团将能够持续经营,并能在债务到期时偿还有关款项,原因如下:

  (i)已获金融机构同意其给予本公司总额约人民币720,600,000元的信贷额度于2007年到期日可获续批;及

  (ii)继续获得控股公司及控股公司的控股股东的财务支持。

  该公司董事认为,该公司将会有充足的现金资源以满足未来的流动资金及其它经营需求。

  本所在审计过程中,充分关注了该公司编制其200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所采用的持续经营编制基础的合理性,并认为此编制基础是合理的。因此本所在审计报告意见段后增加了以下强调事项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2所述,贵公司财务报表是在假设本报告期后至2007年12月31日止期间贵公司仍然可以持续经营的基础上编制的。于2006年12月31日,贵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为人民币1,122,133,000元,且流动负债已超过流动资产人民币1,083,198,000元。贵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2披露了上述财务报表仍然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的理由,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上述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不属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1年12月20日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中规定的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的情形。

  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文治

  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艳全

  中国·珠海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06年度审计报告非标意见的专项说明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六年度经营业绩被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有强调事项的审计报告,该强调事项的主要内容为:

  “此外,我们提醒会计报表使用人关注,如会计报表注释2所述,贵公司合并会计报表于2006年12月31日累计亏损人民币1,122,133千元,且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人民币1,083,198千元。贵公司已在会计报表注释2披露了采取的改善其持续经营能力的措施,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并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附:会计报表注释2会计报表编制基准

  合并会计报表于2006年12月31日累计亏损人民币1,122,133千元,且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人民币1,083,198千元。但本公司董事认为,本公司及本集团将能够持续经营,并能在债务到期时偿还有关款项,原因如下:

  (i)已获金融机构同意其给予本公司总额约人民币720,600千元的信贷额度于2007年到期日可获续批;及

  (ii)继续获得控股公司及控股公司的控股股东的财务支持。

  董事认为,本公司及本集团将会有充足的现金资源以满足未来的流动资金及其它经营需求。因此,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基准编制。如果上述持续经营假设不成立,本公司及本集团的资产应调整至可变现价值,并应对可能承担的负债提取准备,同时,长期负债应转为流动负债。

  就上述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说明,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本公司认为截止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出现净流动负债1,083,198千元。其该净流动负债产生原因是由于本公司本年度出现经营亏损,亏损的主要原因一是市场竞争激烈,导致产品售价大幅下跌,同时主要生产资料成本大幅升高;二是按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了多项准备。现金流减少和应收款项改变而增加了银行借款。净流动负债会对本集团的经营能力产生一定影响。本公司董事会相信,随着本集团优化产品结构效果的逐步体现,现金流量将得以改善,使经营活动对银行借款的依赖性大大降低。同时本公司在必要时还可获得控股公司及金融机构的财务支持,以应对可能出现的资金困难。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25日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2006年度审计报告非标意见的专项说明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六年度经营业绩被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有强调事项的审计报告,该强调事项的主要内容为:

  “此外,我们提醒会计报表使用人关注,如会计报表注释2所述,贵公司合并会计报表于2006年12月31日累计亏损人民币1,122,133千元,且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人民币1,083,198千元。贵公司已在会计报表注释2披露了采取的改善其持续经营能力的措施,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并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附:会计报表注释2会计报表编制基准

  合并会计报表于2006年12月31日累计亏损人民币1,122,133千元,且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人民币1,083,198千元。但本公司董事认为,本公司及本集团将能够持续经营,并能在债务到期时偿还有关款项,原因如下:

  (i)已获金融机构同意其给予本公司总额约人民币720,600千元的信贷额度于2007年到期日可获续批;及

  (ii)继续获得控股公司及控股公司的控股股东的财务支持。

  董事认为,本公司及本集团将会有充足的现金资源以满足未来的流动资金及其它经营需求。因此,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基准编制。如果上述持续经营假设不成立,本公司及本集团的资产应调整至可变现价值,并应对可能承担的负债提取准备,同时,长期负债应转为流动负债。

  就上述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说明,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我们认为截止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出现净流动负债1,083,198千元。其该净流动负债产生原因是由于本公司本年度出现经营亏损,亏损的主要原因一是市场竞争激烈,导致产品售价大幅下跌,同时主要生产资料成本大幅升高;二是按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了多项准备。现金流减少和应收款项改变而增加了银行借款。净流动负债会对本集团的经营能力产生一定影响。我们相信,随着本集团优化产品结构效果的逐步体现,现金流量将得以改善,使经营活动对银行借款的依赖性大大降低。同时本公司在必要时还可获得控股公司及金融机构的财务支持,以应对可能出现的资金困难。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郭爱民张战营席升阳董超

  200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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