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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治理股市老鼠仓要引进国际惯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5日 10:58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马红漫

  “粮食丰收之后,必须提防鼠患”,这句贴在农村宣传栏中的宣传语,如今也成为了中国证券市场的形象描述。波澜壮阔的牛市行情让投资者们切实体会到了“粮食丰收”的喜悦,然而喜悦的背后是“鼠患”横行。

  与农村的鼠患有所差异,证券市场的“鼠患”叫做“老鼠仓”,是指基金经理在使用公有资金买入、拉升某只股票之前,先用个人的资金在低位买入该股票,等到用公有资金将股价拉升到高位后,个人的持股率先卖出获利,而机构(公有)和散户的资金甚至可能因此被套牢。“老鼠仓”属于利用内幕信息以及运作资金的职业优势炒作股票,涉嫌利益输送和内幕交易。

  最近,有关某基金经理涉嫌“老鼠仓”问题的传闻,尽管被该公司否认,但是另据报道,由

证监会基金监管部组成的专案调查组日前已开始对公募基金涉嫌“老鼠仓”交易事件展开全面调查,调查牵涉的基金公司数量众多,一场轰轰烈烈的“打鼠行动”正在证券市场展开。

  

股权分置改革基本完成之后,随之而来的是违规交易的愈演愈烈,甚至成为危害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关键因素。然而,打击违规交易的决心未必意味着打击成效的卓著。事实上,打击“老鼠仓”在监管操作上的难度甚高。

  就以基金经理的私人账户为例,尽管监管部门和基金公司要求基金经理上报本人及直系亲属的账户资料,但是这样的上报其实意义不大。在现实中,基金经理的“老鼠仓”不仅不会使用上报的账户,甚至连旁系亲属账户也很少使用。日前有媒体曝光,前期遭遇恶意炒作的杭萧钢构庄家,甚至使用已经去世三年的农村老太的身份证炒作

股票。违规交易账户的隐蔽性和查处难度之大,由此可见一斑。

  事实上,违规交易“查处难”几乎是一个全球性的难题。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监管因此而失效,关键在于措施是否得当。所谓“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基金“老鼠仓”的最大特征就是隐蔽性和暴利,所以有效的监管也应当以此为突破口。参考国际经验,笔者认为违规交易的监管需要引入“举证责任倒置”和“奖励举报”两项制度。

  首先监管部门要制定一套确认可能存在违规交易的判断标准。比如,依据有效市场理论,根据信息披露后是否会引发股价的异动来界定信息是否属于“内幕”。在判定标准既定之下,一旦某只股票涉嫌违规交易,法律即可要求交易者承担自我举证的责任,也就是投资方必须举证自己为何会在这么准确的时机购买股票而又不存在内幕交易,否则就将被惩处。与“老鼠仓”操作的隐蔽性相一致,国外的现实案例证明,违规交易者将很难轻易证明自己是清白的。

  此外,经济激励对于打击违规交易也很重要,有效的奖励制度可以让“老鼠仓”面临人人喊打的局面。比如,美国的各级证券交易机构均设置了市场监管部门,允许知情人、律师、新闻媒体等向其“报料”。举报消息一旦查实,举报人将可获得高达案值10%的奖金,而涉案者则可能面临重罚,这一奖励举措带给举报者最大的奖励曾达到1000万美元。高额奖励成为促成全民监管的有效措施,在奖励制度刺激之下,社会公共的力量都被动员起来加入监管,很多律师会主动通过专业研究来判断是否存在违规交易嫌疑,进而积极举报;知道违规操作内情的人员也可能因为奖金巨大而主动揭发违规交易,从而从源头上遏制了“老鼠仓”行为的泛滥。

  违规交易已经成为证券市场的毒瘤。打击违规交易行为确实需要重拳出击,但重拳的要求并不在于力量的大小,关键是打击技巧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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