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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开通旗下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5日 10:22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从2007年4月30日起在各销售机构开通旗下长信增利动态策略基金与长信利息收益基金、长信银利精选基金和长信金利趋势基金之间相互转换的业务。

  一、 基金转换申请人的范围

  已持有本公司管理的上述四只基金其中的任一只基金的投资者。

  二、 基金转换受理场所

  基金转换受理场所为长江证券、华泰证券、申银万国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广发证券、兴业证券、湘财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东方证券、银河证券等代理机构的营业网点以及长信基金直销中心。

  由于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且该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的销售,受理场所具体如下:

  1、长信增利动态策略基金与利息收益基金之间基金转换受理场所为:本公司直销中心以及长江

证券、银河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兴业证券、广发证券、湘财证券、海通证券、光大证券和东方证券等代理机构的营业网点。

  2、长信增利动态策略基金与金利趋势基金之间基金转换受理场所为:本公司直销中心以及长江证券、中国银河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广发证券、招商证券、兴业证券和湘财证券等代理机构的营业网点。

  3、长信增利动态策略基金与银利精选基金之间基金转换受理场所为:本公司直销中心以及长江证券、银河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广发证券、兴业证券、湘财证券、海通证券、光大证券和东方证券等代理机构的营业网点。

  如有增加或变动业务办理机构,本公司将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另行公告。

  三、基金转换受理时间

  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

  四、基金转换费率

  1、前端长信增利动态策略基金(519993)与前端长信利息收益基金(519999)、前端长信金利趋势基金(519995)和前端收费长信银利精选基金(519997)相互转换费率:

  2、后端长信增利动态策略基金(519992)与后端长信利息收益基金(519998)、后端长信金利趋势基金(519994)和后端收费长信银利精选基金(519996)相互转换费率:

  (注)(1)、N:持有年限

  (2)、长信增利动态策略基金(后端收费)、长信银利精选基金(后端收费)和长信金利趋势基金(后端收费)转换时,转换入的基金份额赎回时需按后端申购费率与赎回费一并收取后端申购费。

  3、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转换费=转出金额×基金转换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基金转换费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五、基金转换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且该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的销售。

  2、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资产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3、基金转换遵循“份额转换”的原则,转换申请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转换申请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

  4、当日的基金转换申请可以在当日交易结束时间前撤销,在当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5、长信增利动态策略基金、长信利息收益基金、长信银利精选基金和长信金利趋势基金之间实现双向转换。同时实行前端收费基金和前端收费基金互转,后端收费基金和后端收费基金互转,前后端收费基金不得互转。

  6、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换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出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做全额确认,也可做部分确认,对剩余部分赎回申请可以延期办理。

  7、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六、 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1、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 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进行确认,确认成功后为基金持有人办理相关的注册登记手续。

  2、本公司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3 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七、 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本公司管理基金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解释权归本公司。

  2、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公司旗下相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告文件,亦可到本公司网站(www.cxfund.com.cn)等处查询。

  3、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本公司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3074848或400-700-5566(免长途话费)】垂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07年4月25日

  长信利息收益基金

  二○○七年一季度报告数据更正公告

  长信利息收益基金二○○七年一季度报告的“本期基金净值收益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由

  更正为: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0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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