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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5日 05:45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7年3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刊登了《关于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4月24日上午9时 2、召开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86号本公司9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刘芝旭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包括授权代表)11人,代表股份127,447,5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9.38%。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 社会公众股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23,800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7,44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票反对,0票弃权。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3,8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7,44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票反对,0票弃权。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3,8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7,44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票反对,0票弃权。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3,8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6年末股本总数214,6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3股并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预计共分配股利85,848,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127,44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票反对,0票弃权。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3,8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2006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27,44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票反对,0票弃权。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3,8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续聘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7,44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票反对,0票弃权。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3,8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哲 3. 结论性意见: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4月24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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