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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上市首日涨幅扩至900%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5日 05:44 中国证券报
(上接A01版)本次调整未涉及基金、债券及债券回购在集合竞价阶段的申报价格限制。根据上证所《交易规则》,基金、债券交易申报价格最高不高于前收盘价格的150%,并且不低于前收盘价格的70%。集合竞价阶段的债券回购交易申报无价格限制。 上证所特别提醒投资者,上述调整仅针对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的开盘集合竞价,有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的集合竞价有效申报范围仍为其涨跌幅限制之内。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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