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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清理现有行政审批项目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1日 07:10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国务院办公厅通知要求:集中清理现有行政审批项目 本报讯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通知称,各部门近期要对现有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集中清理,要下决心再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通知称,下列情况将被列入清理范围:对虽有法定设定依据,但与现实管理要求不相适应,难以达到管理目的的,予以取消或调整;对一个审批事项多部门、多环节审批的,必须按照相同或相近的职能由一个部门承担和权责一致的原则进行调整,该取消的必须取消;对省级以下机关可以实施的,必须按照方便申请人、便于监管的原则,下放管理层级。 通知称,这次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全面清理阶段、论证审核阶段、协商处理阶段、审议公布阶段。整个过程必须在今年8月底以前完成。其中,在全面清理阶段,各部门要对现有的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彻底清理,逐项分析其设立的背景、管理目标及必要性、有效性,提出拟取消或调整的意见。这项工作必须在5月15日前完成。(周荣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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