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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1日 05:54 中国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北京首都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4月20日上午9:30在北京展览馆四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受公司董事会委托,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杨建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144,164,967股,占总股本的62.3%,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为139,182,15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4,982,811股。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规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采用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了以下提案:

  1.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06年度工作报告》;

  赞成144,164,967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06年度工作报告》;

  赞成144,164,967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通过了《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赞成144,164,967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提案》;

  赞成144,164,967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2007年公司继续聘用北京京都会计事务所为财务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90

  万元人民币。

  5.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07年度财务预算申请的提案》;

  赞成144,164,967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

  股。公司2006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46,445.45万元,实现净利润7,900.27

  万元。每股收益0.34元/股,比2005年增长了36.48%。净资产收益率为9.08%,比2005年增长了2.12个百分点。

  公司2007年度预计实现营业收入14亿元,实现主营业务利润4.875亿元。该预算已考虑了首旅股份当年可能发生的分成款对公司收益的影响,但未考虑赞助因素对公司收益的影响。

  6.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赞成144,005,966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99.89%;反对113,500股,弃权45,501股。经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本公司2006年初未分配利润65,786,561.15元,2006年度实施2005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支付现金股利39,338,000元,以前年度结余未分配利润26,448,561.15元;本年度实现净利润79,002,661.26元,按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13,005,116.03元,当期未分配利润65,997,545.23元,合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92,446,106.38元。2007年度公司拟以2006年末23,14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1.70元(含税)股利,共计派送现金股利39,338,000元,剩余53,108,106.38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06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7.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信贷及担保额度申请的提案》;

  赞成144,164,967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

  股。公司2007年度申请信贷额度为6亿元;2007年申请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

  保额度为4亿元,截至2006年期末,公司没有对外担保事项。

  8. 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向控股股东首旅集团获得低息贷款的关联交易

  提案》。

  赞成4,982,811股,占本提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回避表决139,182,156股,反对0股,弃权0股。

  本公司2007年度向控股股东首旅集团获得20,000万元低息贷款的额度。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2007年3月1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北京首都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临2007-005号。

  9. 通过了《关于南山公司向三亚市政府有关部门支付门票分成款的提案》;

  赞成144,164,967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005年7月,三亚市物价局下达了《关于调整南山文化旅游区门票价格的通知》,并向三亚市政府提出了南山门票价格分成的意见。2005年10月18日,首旅股份、南山公司和三亚市政府相关部门达成了门票分成的共识,首旅股份于2005年10月29日发布了公告(临2005-014号)。

  随后南山公司按照形成的共识和市场实际销售情况,对收取的门票部分进行了计提。由于南山公司景区门票分成事项至今未与三亚市政府有关部门达成正式协议,根据会计核算原则,将2006年已计提的门票分成款全额冲回,计入了当期损益。针对该重大事项的解决,公司股东大会形成决议如下:

  (1)在南山公司未与对方形成正式协议前,需要支付的门票分成款企业将以赞助的方式解决;达成协议后,按照协议约定执行。

  (2)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2007年度财务预算中,主营业务收入14亿元,主营业务利润4.875亿元,已考虑了当年可能发生的分成款对公司收益的影响,但未考虑赞助因素对公司收益的影响。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与会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的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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