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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1日 03:18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7人,因故未能到会的董事母松华、王金会、赵广民、朱小平分别委托到会的丁元森、于洪洲、王有国、戴谟安董事代为表决。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姜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建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魏成霖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所有报表项目均按新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编制。 2、财务指标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1)应收账款9.4亿元,比上年末增长35.4%,主要是米业、麦芽、纸业公司销售货款增加。 (2)预付账款3.4亿元,比上年末增长31.9%,主要是浩良河分公司、米业、纸业、庆丰边贸公司预付原料采购款增加。 (3)应付账款5.7亿元,比上年末增长35.7%,主要是农业分公司收取当年承包费增加。 (4)专项应付款5771万元,比上年末增长817%,主要是本年度收到的粮食直补资金尚未支付完毕。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1、集团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除为解决大股东占用资金问题而进行的定向回购外,至少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集团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除为解决大股东占用资金问题而进行的定向回购外,至少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的承诺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 3、本公司未来5年每年的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50%。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夏 2007年4月19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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