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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0日 07:15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3月30日以公告形式发出通知,于2007年4月19日上午9时在张家港市国贸酒店现场召开。 一、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274.955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46%。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永成先生主持,董事马晓天先生、独立董事朱伟先生、张洪发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姚正亚先生、王炜先生因公请假,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议案的表决情况 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董事会2007年3月30日相关公告): 1、《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274.955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274.955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3、审议《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274.955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4、审议《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004,948,685.7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37%;实现利润总额为124,525,520.0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3.42%;实现净利润73,202,737.4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15%。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274.955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5、审议《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73,202,737.4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320,273.75元,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65,882,463.7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4,378,336.54元,扣除2006年度中期派发现金股利28,800,000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1,460,800.25元。本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以2006年12月31日总股本128,000,000元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2,000,000元(含税)。本年度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2006年12月31日总股本128,000,000元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5股,合计转增股本32,000,000元,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60,000,000元。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272.955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票2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票0股。 6、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与200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相关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274.955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7、审议《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274.955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8、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274.955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胡耿源先生向本次股东大会作了2006年度工作的述职报告。独立董事朱伟先生、张洪发先生因公请假,未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委托胡耿源先生代为宣读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朱增进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形成的表决结果和决议合法有效。 五、会议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四月二十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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