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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保监局规范航意险市场秩序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0日 07:15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证券时报记者徐涛

  本报讯日前,北京保监局发布《航意险规范经营的有关要求》,规定保险公司规范经营航意险业务必须符合保费收入和手续费支出及时入账等五项标准。

  北京保监局在要求中首先明确,保费收入要全额、及时、准确入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严禁以净保费入账;严禁保费不入账和私设小金库;解付保费必须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其次,手续费支出要及时、准确入账。严禁在“手续费支出”科目以外列支手续费、坐支手续费和账外支付手续费及其他费用;结算手续费时,必须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严禁以现金方式支付手续费;不得将手续费支付给无资格的中介机构。第三,电脑联网、电脑出单和实时管理,航意险业务系统与公司核心业务、财务系统实现实时对接。严禁以团单、汇缴单等方式打包录入核心业务、财务系统。第四,单证管理做到账账、账实相符。第五,切实承担起对中介机构的管控职责。各保险公司应当认真审核所有销售航意险保单的中介机构资格,并且逐一签署委托授权协议,禁止与无保险中介资格或未签署委托授权协议的机构进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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