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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0日 07:08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4月19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已于2007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告。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7人,代表股份总数73,158,588股,占公司总股本10949.4万股的66.82%。会议由董事长许晓文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和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06年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3,158,588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3,158,588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3,158,588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为: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06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净利润98,864,473.66元(按母公司净利润分配)。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9,886,447.37元(按净利润的10%提取),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02,332,794.01元,减本年度已分配股利19,908,000元,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1,402,820.30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55号文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公司目前已于2007年4月17日完成了此次700万股股票的非公开发行及上市登记工作,并于4月19日对外公告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及股份变动报告书》。

  根据公司200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此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为了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本公司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公司以此次发行后的总股本116,494,000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合计派发股利11,649,400元,剩余部分159,753,420.30元转入2007年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73,142,34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6,246股反对,0股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具体为: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06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64,223,260.64元(按母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55号文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公司目前已于2007年4月17日完成了此次700万股股票非公开发行及上市登记工作,并于4月19日对外公告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及股份变动报告书》。

  公司以此次发行后的总股本116,494,000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转增股本由资本公积金转增)。转增后留存的公积金为152,573,860.64元,超过转增前公司总股本10949.4万元的25%,符合《公司法》要求。

  表决结果:73,142,34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6,246股反对、0股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73,158,588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2006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具体金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包括差旅费);

  表决结果:73,158,588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2007年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以60万人民币为基数,具体支付金额视其实际审计量待定;

  表决结果:73,158,588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07年度向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申请1.5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的议案》,该额度可用于下属控股子公司,主要办理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等有关业务,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表决结果:73,158,588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07年度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中路支行申请2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的议案》,该额度可用于下属控股子公司,主要办理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等有关业务,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表决结果:73,158,588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07年度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科苑支行申请2.5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的议案》,该额度可用于下属控股子公司,主要办理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等有关业务,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表决结果:73,158,588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07年度向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上步支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的议案》,该额度可用于下属控股子公司,主要办理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等有关业务,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表决结果:73,158,588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13、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73,158,588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已经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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