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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0日 04:18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南京高科 证券代码:600064编号:临2007-014号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07年4月26日召开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及议案内容登载于2007年4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现将会议通知发布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7年4月26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7年4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2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5、参加会议的方式

  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对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进行部分调整的议案》;

  (2)《仙林商业副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出席人员资格

  1、截至于2007年4月19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见证律师。

  (四)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1、登记时间:2007年4月23日上午9:00-下午17:00。

  2、登记办法: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一。

  3、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4、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谢建晖、孙越海

  联系电话:025-85800728

  联系传真:025-85800720

  联系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100号7楼

  邮政编码:210038

  (六)参加网络投票程序事项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2007年4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二。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通知列明的决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投 票。本次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时间:

  法人盖章:

  附件2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2、表决议案

  3、表决意见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南京高科”A股的投资者,对第一个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2、如某投资者对第一个议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三、投票注意事项

  1、两个议案应当分别进行表决申报,如股东仅对其中一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该股东未表决的另一项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2、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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