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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0日 03:37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编号:临2007-004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7年4月19日在青岛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潘昭国董事授权李燕董事行使其权利,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李桂荣董事长主持,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经审计);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以中国会计准则计算的可供分配利润作为分配基数,即:本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加上以前年度可分配盈余滚存,累计本年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46,315,899.58元;

  2、以中国会计标准计算的2006年净利润为基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即:提取税后利润的10%为法定盈余公积金,数额为人民币43,940,100.97元;

  2006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该分配基数减去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之余额,加上年初余额,即人民币602,375,798.61元。

  根据可供分配利润总额,董事会建议2006年度每股派发股利现金人民币0.22元(A股含税)。

  三、审议通过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7年度境内审计师和聘任香港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7年度国际审计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议案。

  四、审议批准公司在四川成都新建年产20万千升啤酒生产基地的可行性议案。

  成都项目一期工程计划建设年产10万千升,计划总投资约1.99亿元人民币,预计于2008年5月建成投产。董事会认为,该项目对本公司拓展西南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五、审议批准青岛啤酒(日照)有限公司(“日照公司”)新建年产20万千升啤酒生产基地搬迁项目的可行性议案。

  日照公司的搬迁将根据当地政府整体城市规划的要求,促进日照公司的发展,在无需新增投资的情况下,年产能将增加到20万千升。

  六、审议批准青岛啤酒(济南)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增加产能并调整投资预算的议案。

  为满足本公司在山东市场销售快速增长的需求,济南新建项目一期工程由原规划年产能20万千升调整为30万千升,相应追加投资9860万元人民币,预计于2008年1月投产。

  七、审议批准公司2007年为附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2007年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资金需求,本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金额为人民币58,980万元的担保,该担保占本公司2006年底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的11.3%。

  上述被担保子公司均符合中国证监会、银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目前,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和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合计为人民币62,180万元,占本公司2006年底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的11.9%

  八、审议批准公司2007年向银行申请总额为52亿元人民币及1.5亿美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九、审议批准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度股东年会的议案。

  上述第一至第三项议案须经公司2006年度股东年会审议批准。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编号:临2007-005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7年4月18日在青啤大厦会议室召开,监事孙贾尧、刘清远、钟明山、郑晓凡、于嘉平、任增贵、黄祖江出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经审计)、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07年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在四川成都投资新建年产20万千升(一期10万千升)啤酒生产基地的可行性议案、青啤日照公司年产22万千升搬迁新建项目可行性的议案、青岛啤酒(济南)有限公司增加产能并调整投资预算的可行性报告、公司监事会2006年工作报告、公司2007年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7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编号:临2007-006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6年度股东年会的通知

  根据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2007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现将召开本公司2006年度股东年会(“股东年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6月8日(星期五)上午9时。

  2、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市香港东路195号青岛啤酒科研中心会议室。

  3、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作为普通决议案:

  1、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批及批准本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

  4、审议及决定本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包括股利分配)方案。

  5、审议及批准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7年度境内审计师和香港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7年度国际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有关第1至5项提案的详情,请参见2007年4月2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2006年年报)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07年5月9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H股股东(根据香港有关要求发送通知、公告,不适用本通知)。

  四、出席会议的登记方法

  拟出席股东年会的股东,应当在2007年5月19日或该日以前,将已填妥及签署之拟出席会议的书面确认回复(连同所需登记文件)送达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回复可采用来人、来函或传真送达。该书面回复请采用本通知随附的(出席股东年会之确认回执(或其复印件。而上述书面回复不影响按本通知第三项有权出席大会的股东出席会议及投票的权利。

  五、委托代理人

  1、凡有权出席股东年会并有权表决的股东均可委托一位或多位人士(不论该人士是否股东)作为其股东代理人,代其出席及投票,委托的股东代理人超过一人时,该等股东代理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或其代理人)将享有每股一票的表决权。

  2、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即本通知随附的“股东年会适用的代表委任表格”(“委托书”)或其复印本)。委托书由委托股东亲自签署或其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书由委托股东授权他人签署,则该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必须经过公证手续。如委托股东为一法人,则其委托书应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董事或正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前述股东年会适用的代表委任表格和经过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须在股东年会举行前24小时送达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方为有效。

  3、股东或其代理人出席会议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如股东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股东年会,代理人还须携带表决代理委托书出席。如果出席会议的股东为法人,其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其它决策机构授权的人士应出示其法人之董事会或其它决策机构委任该人士出席会议的决议的复印件始可出席会议。

  六、其他事项

  1、股东年会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代理人须自行负责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

  2、本公司办公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五四广场青啤大厦

  联系电话:86-532-85713831传真:86-532-85713240

  

邮政编码:266071联系人:张瑞祥、王志良

  特此公告。

  附件一:股东年会适用的表决代理委托书;

  附件二:出席股东年会确认回执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4月19日

  股东年会适用的代表委任表格

  (表决代理委托书)

  本人

  地址为: (附注1)持有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

股票:A股 股(附注2)。作为公司的股东,现委任(附注3)大会主席,或为本人的代表,代表本人出席2007年6月8日(星期五)上午9时于青岛市香港东路195号青岛啤酒科研中心会议室举行的公司股东年会或其递延会议,并于该大会或其递延会议代表本人,依照下列指示就股东年会通知所列决议案投票,如无作出指示,则由本人的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签署(附注5): 日期:2007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

  2、请划去不适用者并请填上以您名义登记与本表决代理委托书有关的股份数目。如未有填上数目,则本表决代理委托书将被视为与以您名义登记的所有本公司股份有关。

  3、如欲委任大会主席以外的人士为代表,请将“大会主席”字样删去,并在空格内填上您所拟委任代表的姓名及地址。股东可委任一位或多位代表出席及投票,受委任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本表决代理委托书的每项更改,将须由签署人签字示可。

  4、注意,如欲投票赞成任何决议案,请在“赞成”格内加上“(”;如欲投票反对任何决议案,则请在“反对”格内加上“(”。如无任何指示,受委任代表可自行酌情投票。

  5、本表决代理委托书须由您或您正式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股东为一公司或机构,则表决代理委托书必须加盖公司或机构印章,或由其董事或正式授权的代理人签署。本附注所述授权书均须公证。

  6、本表决代理委托书连同签署人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最迟须于股东年会召开前24小时送达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方为有效。

  7、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东出席股东年会时应出示已填妥及签署的本表决代理委托书及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8、本表决代理委托书以一式两份填写。其中一份应依据附注6的指示予以送达,另一份则应依据附注7的指示于股东年会出示。

  出席股东年会之确认回执

  致: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附注1)

  地址:

  联系电话: 为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股份(附注2) 股的注册持有人,兹确认,本人愿意(或由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于二OO七年六月八日举行的股东年会。

  股东签名:

  (盖章)

  二OO七年月日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登记在股东名册上的全名及地址。

  2、请填上以阁下名义登记的股份数目。

  3、此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须于二OO七年五月十九日或该日之前送达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市香港中路五四广场青啤大厦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联系电话:86-532-85713831,联系人:张瑞祥、王志良)。此回执可采用来人(随即可办理出席股东年会的股东登记手续)、来函(邮政编码:266071)或传真(传真号码:86-532-85713240)方式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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