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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报告摘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7日 06:18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 公司负责人陈龙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立忠,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敏华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4.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4.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4.3.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3.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1)自然人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姓名:陈龙海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最近五年内职业:主要从事果蔬加工及相关行业的企业经营与管理工作

  最近五年内职务:主要担任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董事长

  4.3.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6 董事会报告

  6.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做好原料基地管理,确保了产品质量安全,成功应对了肯定列表制度,有效控制了企业风险;积极推进市场多元化战略,稳定日本市场,加强欧美市场开发,取得了一定成效,在蔬菜加工行业对日出口整体下滑的趋势下,保持了销售的稳定;加强新产品开发和市场研究,改善产品结构和市场布局,提高产品深加工水平,提升产品附加值;实施目标成本管理,加强预算管理,有效控制制造成本,压缩管理费用;吸取铁矿经营亏损的教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加强了经营风险防范。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利用优惠政策和研发优势,加大产品研发力度。公司研发中心被国家科技部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实施品牌战略,加强品牌培育,“卡依之”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卡依之”品牌被命名为“中国名牌农产品”,进一步提升了企业形象,丰富了品牌内涵。

  报告期内,日本国对进口食品实施的肯定列表制度,使产品出口更加困难,且产品检测成本大幅提高;原料、水电涨价、劳务价格提高、银行利率的一再提升增加了工厂运营成本;同时人民币的持续大幅升值使公司主营出口产品的利润空间压缩;公司对尚未产生效益的杭州湾大桥工程项目、海通上海园区项目投资的增加使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参股的桐乡市东海房地产公司预售房未达到销售实现要求而造成的当期亏损、参股的上海宏海有限公司市场拓展不利造成的经营亏损及控股的上海环宇公司销售残存铁矿产生的亏损也对公司利润产生了显著的影响。

  6.1.1 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后,公司可能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情况

  √适用□不适用

  1、于2007年1月1日执行新旧准则差异情况的分析

  (1)2006年12月31日股东权益(现行会计准则)的金额取自公司按照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现行会计准则”)编制的2006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该报表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于2007年4月15日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07)第11030号)。该报表相关的编制基础和主要会计政策参见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告。

  (2)公司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将原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尚未摊销完毕的长期股权投资贷方差额冲销贷方差额423,923.00元全额冲销,并调增公司2007年1月1日所有者权益423,923.00元。

  (3)少数股东权益公司2006年12月31日按现行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报表中少数股东的享有的权益为8,854,034.01元,新会计准则下计入股东权益,由此增加2007年1月1日股东权益8,854,034.01元。

  2、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后可能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情况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公司将现行政策下对子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变更为成本法核算,此项将减少子公司经营盈亏对母公司当期投资收益的影响,但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公司将现行政策下福利费按14%支变更为按实际发生额列支,因此将影响公司的利润和股东权益。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公司将现行政策下的少数股东权益由原来的单独列示变更为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此变化将影响公司股东权益。

  (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差额账面贷方余额,将停止摊销,从而影响公司的利润和股东权益。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6.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额为62,260,949.63元,比上年减少18,192,350.00元,减少22.61%。

  (1)公司于2006年2月以现金13,263,686.82元、于2006年8月以现金13,263,686.82元、于2006年9月以现金2,205,000元,分三次向慈溪建桥投资有限公司追加投资,截止2006年12月31日,公司合计投资89,231,940,163元,占慈溪建桥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29.02%;

  (2)公司于2006年3月以现金4,500,000元参股组建慈溪恒隆商务有限公司,占该公司股权的5.88%。

  (3)公司向海通上海园区项目增加基建投入29,028,576元,累计投入81,082,076元。该项目已有部分厂房和配套设施通过竣工验收,并已将竣工厂房租赁给上海宏海食品有限公司。

  6.6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7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按合并会计报表口径,本公司2006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4,580,751.60元,按《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公司及控股公司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361,131.66元,加计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后,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8,656,700.81元。

  本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6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230,03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60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802,040元,剩余利润24,854,660.81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本报告期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适用√不适用

  7.2 出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3 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0元,余额0元。

  7.4.3 2006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增资金占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止2006年末,上市公司未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董事会提出的责任追究方案

  □适用√不适用

  7.5 委托

理财

  □适用√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非流通股股东做出如下承诺:

  1、为实现公司经营管理队伍长期稳定,保持公司持续良性发展的优良态势,公司管理层股东(发起人股东)陈龙海、周乐群、毛培成、罗镇江四人承诺:其所持股份在获得流通股权后三十六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出售,该期限届满后十二个月之内,其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海通集团

股票,出售价格不低于4.18元/股(相当于2005年6月30日公司每股净资产值的200%,若自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息除权事项,则按规定对该价格进行相应处理)。

  2、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一致同意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继续推进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承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三十六个月内,在公司召开审议利润分配议案的股东大会时,将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提案权及投票权,促使公司在上述时期内每一年度的利润分配金额不低于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金额的50%。

  3、若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通过并实施后的两个月内,公司股价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2.70元(期间若有除权除息,则作相应调整),恒通物产公司将投入不超过2,000万元的资金,于下一个交易日从二级市场购入公司股票,直至公司股票价格达到2.70元或者投入资金达到2,000万元。该部分股份自购入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予出售。

  上述承诺中,因为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两个月内,公司股价未曾出现过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2.70元,公司大股东恒通物产公司无需投入2,000万元的资金,即上述承诺3已履行完毕。其余承诺正在履行过程中,在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相关承诺的事项。

  7.6.1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末持股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增减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7.6.2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8 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不存在问题。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9.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

  (下转D3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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