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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钽业:无重大事项披露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3日 04:10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证券时报记者王飞 本报讯东方钽业(000962)今日发布提示性公告称,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策划、商谈、协议等。同时公司还称,2006年一季度业绩每股0.025元,预计2007年一季度业绩增长幅度不会超过50%。 据悉,该公司股价从2007年4月6日至2007年4月12日连续五个交易日累计涨幅近60%,成交量急剧放大,引起各方高度关注。公告称,公司董事会经多方询证,董事会未获悉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告显示,公司投资海绵钛项目预计将于2009年7月建成投产。同时针对一些券商及机构在某些网站上发表分析文章,描述多晶硅项目将成为公司未来经济增长点一事,公司郑重声明,多晶硅项目系公司控股股东宁夏东方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参股的一个产业项目,并非公司的投资产业项目,与公司无关。 根据公告,东方钽业原控股股东宁夏有色金属冶炼厂进入注销程序,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宁夏东方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将成为东方钽业控股股东,相关股权过户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宁夏东方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在收购报告书中承诺“收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收购人暂无在收购后进行后续调整的计划”。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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