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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最终裁决维持证监会对顾雏军行政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3日 03:09 第一财经日报

  “顾雏军案”民事赔偿诉讼广州启动

  陆媛 王珍

  已有30多位公众投资者准备起诉科龙、德勤

  国务院日前已对*ST科龙(000921.SZ)前任董事长顾雏军、原财务部副总监晏果茹不服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市场禁入决定和行政复议决定作出最终裁决,维持证监会作出的上述行政决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对科龙的行政处罚是启动民事赔偿的前置程序,因此国务院最终裁决出台之后,便到了启动民事赔偿案的时机。

  《第一财经日报》获悉,30多位公众投资者准备在近期向广州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科龙,要求数百万元的民事赔偿。

  2006年底,科龙前任董事长顾雏军、原财务副总监晏果茹不服

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市场禁入决定和行政复议决定向国务院申请行政裁决。根据相关媒体报道,近日,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维持证监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和市场禁入决定及行政复议决定。

  证监会认定,科龙2002、2003、2004年年报中通过虚构主营业务收入、少计坏账准备、少计诉讼赔偿金等手段,编造虚假财务报告,导致虚增利润;科龙2003年报中,现金流量表存在重大虚假记载;科龙未披露2002至2004年会计政策变更及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购销商品等关联交易事项;顾雏军在科龙实施上述各项违法行为的过程中实施了组织领导策划指挥等活动;晏果茹知悉、参与和组织了科龙虚构主营业务销售收入等违法行为。

  30多位科龙的投资者将在近期向广州中级人民法院以共同诉讼的形式起诉科龙和德勤,要求进行数百万元金额的民事赔偿,其代理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陶雨生昨晚对记者表示:“正在准备材料,争取4月份去广州中院办理立案手续,以共同诉讼的形式。提醒全国投资者来联系我们65位律师组成的全国

维权团,另外只有在科龙公布2002年年报当天即实施日之后买入,在2005年5月10日证监会宣布对科龙立案调查即披露日之后卖出,这样的投资者才有获得赔偿的资格。”

  广东恒通程律师事务所郑名伟律师代理的15位科龙投资者,已经于4月4日以单独诉讼形式向广东中院提交起诉书,要求德勤和科龙赔偿总计200多万元的损失。“我会在周一去广州,预计将能领取正式的立案通知书。”郑律师昨晚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

  顾雏军刑事案去年12月份在佛山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至今尚未公布结果。顾雏军代理律师李贵方认为,行政复议的结果对刑事案件的结果应该没有什么影响,因为是在两个不同的系统,前者是在行政系统,后者是在司法系统。

  业内曾有传闻称,顾雏军刑事案将在本月有结果。对此,李贵方认为,4月份出一审结果可能有难度。而此前,佛山中级人民法院政研室主任杨帆也向本报记者表示,对于顾案何时公布一审结果,目前还没有任何具体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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