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2日 05:22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已于2007年3月1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会议于2007年4月11日上午9时在苏州市吴中区宝带东路388号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唯一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9人,代表股份 1740916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27.9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分项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通过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通过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通过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 公司以200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23,7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进行2006年度利润分配,本年度共分配股利12,474,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97,474,941.77元结转下年度分配。 截止2006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9,621,347.68元,公司本次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 通过了公司董事、监事2007年年度薪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年度津贴制,每位独立董事的年津贴标准为6万元。公司其他董事和监事,因其均在本公司及相关关联单位任职,其年薪标准按其所任职务核定,不再另外给予津贴。公司董事长(专职)年薪50万元。 (六) 通过了2007年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七) 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06年度述职报告。 (八) 通过了关于公司2007年度为所属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着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防范信贷风险,并保证公司所属企业正常的融资和经营,公司就2007年度为公司所属企业提供的最高担保限额明确如下: 1、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22000万元。 2、江苏吴中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6500万元。 3、苏州长征—欣凯制药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4000万元。 4、江苏吴中海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2000万元。 5、江苏吴中大自然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500万元。 6、江苏吴中服装集团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25000万元。 7、江苏吴中进出口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8500万元。 8、绍兴市茂龙吴中羽绒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最高担保额13000万元。 9、苏州兴瑞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4000万元。 10、江苏兴业实业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5000万元。 11、江苏省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4300万元。 公司对于各被担保公司在最高额度内,提供每笔担保的最长期限不超过一年。上述最高担保额包括公司直接提供的担保以及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以上议案,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均全票同意。具体如下:174091662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天银律师事务所万川律师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2006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11日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证券代码:600200 编号:临2007--003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