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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高管超比例转让将被杜绝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0日 01:11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 敖晓波)对于近期部分上市公司高管违规,超比例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或在6个月内进行短线交易,证监会将在今天发布上市公司董监事和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并联手两家交易所启动事前监控措施,严控公司高管短线交易。

  按照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票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票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昨天指出,目前,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简称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基本做好了技术准备工作,可以通过中登公司事先锁定的方式实现事前控制,基本不会出现超卖的情况。此外,上交所和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划分,正在积极落实A股系统的技术改造工作。但由于B股系统不支持事前锁定,目前拟采取事后监管的方式进行。

  对于短线交易问题,由于《证券法》有非常明确的行政处罚措施,加之交易所和中登公司的技术平台还不能实现交易时间的事前控制,目前暂时还以事后监管为主。

  对于短线交易禁止期如何计算的问题,该负责人也给出了界定标准,即对于多次买入的,以最后一次买入的时间作为六个月卖出禁止期的起算点;对于多次卖出的,以最后一次卖出的时间作为六个月买入禁止期的起算点。

   相关链接

    关于发布《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的通知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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