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刘士余:金融法制建设要促进创新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5日 03:26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报讯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士余在日前召开的2007年金融法制工作会议上表示,要从提升民族金融业综合竞争力的高度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履行中央银行职能的需要出发,统筹研究拟订金融法制建设规划,促进各类金融企业、金融市场协调发展。当前,要加强以促进金融创新为重点的金融法制建设。 他指出,通过多年的实践,金融法制建设与金融创新的良性互动机制已经形成。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依法经营意识已经有了很大提高,公司治理与内部风险控制水准明显提升。商业银行综合经营试点和金融市场产品创新已有成功实践。今后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推动金融控股公司法律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包括银行间债券市场、黄金市场、金融衍生品市场在内的金融市场监管规则,鼓励金融产品创新。 刘士余要求认真学习《物权法》、《企业破产法》、《反洗钱法》等新颁布的重要法律,研究其施行过程中对金融业的影响与重大意义,抓紧制定与之配套的规章制度,如与《物权法》施行配套的信贷征信管理条例、与《企业破产法》相配套的存款保险制度等。(贾壮)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