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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杭萧钢构澄清了什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4日 07:0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本周一,备受关注的杭萧钢构发布澄清公告并复牌,其股价更是连续两天涨停!

  但是,涨停并不代表没有问题。新华社记者昨日就杭萧钢构的澄清公告作出明确质疑,称其在公告中混淆概念!

  眼下,杭萧钢构已连续12个涨停,支撑它的,仅是首期拿到的647万美元款项和一个公司自己都承认随时可能夭折的合同,幕后资金的意图值得深思。

  本周一,杭萧钢构(600477,收盘价13.01元)复牌,并在“天价订单”事件的诸多疑问悬而未解之时,发布了“澄清公告”。但这则澄清公告给市场增添的却是更多的疑问。

  更令市场意想不到的是,复牌后,杭萧钢构的股价已连续两天涨停,幕后资金的意图何在值得深思。

  讲话构成披露标准

  杭萧钢构的“澄清公告”第一条称:“公司召开的2006年度总结表彰大会属于公司内部的集会,公司董事长的讲话仅属于抽象的远景展望,并无任何语言与正在洽谈中的安哥拉公房项目有直接的关系,并无违反相关规定之嫌疑”。

  根据记者调查,2月12日杭萧钢构董事长单银木在大会上说,“2007年对杭萧来说是一个新的起点,如国外的大项目正式启动,2008年股份公司(收入)争取达到120亿元,集团目标(收入)为150亿元”。

  如此具体,还能算是“抽象的远景展望”吗?杭萧钢构总经理陆拥军也承认,2月12日的表彰大会上谈到了“境外项目”,出发点是为了“鼓舞士气”,以及要求“各个部门做好计划工作”。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第四条规定,“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果上市公司都在不下百人的大型会议进行这样的“展望”来“鼓舞士气”,那么信息披露的严肃性何在?

  披露信息滞后三天

  公告第二条称:“公司召开会议的时间是下午3点以后,公司董事长的讲话则安排在会议临近结束之前,因此董事长发言与公司股价当日的异动并不构成任何关联。”

  这一条“澄清公告”证实了公司董事长曾在2月12日发表相关讲话,而2月15日公司才第一次发布公告,13日、14日的连续涨停能说跟这没有关联吗?提前三天披露有关信息,显然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公告第三条称:“新华社通稿文章所披露消息的线索来源是公司之内部刊物上刊登的公司董事长的讲话,而该内部刊物发行的时间是2007年3月10日,因此,也未与公司股价的异动形成因果关联。”

  “澄清公告”混淆时间概念,令人错愕。2007年3月10日公司之内部刊物,是杭萧钢构“泄露”有关信息的佐证。按照杭萧钢构总经理陆拥军跟记者介绍的,参加2月12日表彰大会的有公司中层干部,也有全国各地分公司的代表,总人数不下百人。得到信息的是人,还需3月10日的内部刊物去引发股价异动吗?

  新华社记者 胡作华

  杭萧钢构提示合同风险

  杭萧钢构今日公告称,公司与中国国际基金有限公司签订的境外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存在可能无法继续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风险。目前,合同双方除第一批2处施工点约30幢公房材料采购予以确认并支付部分材料款项外,还未对下一批次的材料采购计划进行确认。另外,控股子公司近日中标三个项目,中标价分别为8650万元、7416万元和586.9万美元。记者 李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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