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4日 02:37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15股票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2007—07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及议案审议情况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4月3日在北京民族饭店11层会议厅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刘海燕董事长主持会议。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5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2,243,224,1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41 %,符合《公司法》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6年工作报告和2007年工作安排》。 同意:2,243,224,1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06年工作报告和2007年工作计划》。 同意:2,243,224,1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243,224,1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2,243,224,1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2,243,224,1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提取一般准备的议案》。 同意:2,243,224,1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同意:2,243,224,1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200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同意:2,243,224,1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关联交易情况的报告》。 同意:2,243,224,1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选任程序实施细则(试行)〉的议案》。 同意:2,243,224,1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授权事宜的议案》。 同意:2,243,224,1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2、审议并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授权事宜的议案》。 同意:2,243,224,1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3、审议并通过《关于对董事评价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的报告》。 同意:2,243,219,1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14、审议并通过《关于对监事的评价及外部监事相互评价结果的报告》。 同意:2,243,219,1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二、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共和律师事务所邢冬梅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程序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及其所通过的有关决议均为合法有效。 三、备查文件 1、经到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4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