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新浪财经

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报告摘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4日 02:17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上接D8版)

  注:1、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万华华信承诺:万华华信在所持有的烟台万华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上述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不包括认沽权证行权万华华信所购买的股份以及认购权证行权万华华信所出售的股份。

  2、万华华信承诺其所持公司股份自上述承诺期满后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其出售价格不低于每股15元。上述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不包括认沽权证行权万华华信所购买的股份以及认购权证行权万华华信所出售的股份。在烟台万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增发新股或配股等情况而导致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该设定价格将进行调整。

  报告期末持股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增减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7.6.2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8 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不存在问题。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9.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

  资产负债表

  2006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丁建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寇光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益阳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2006年1-12月

  编制单位: 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丁建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寇光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益阳

  现金流量表

  2006年1-12月

  编制单位: 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丁建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寇光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益阳

  9.3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公司于2006年5月19日经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实现的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根据财政部财企〔2006〕67号关于《公司法》施行后有关企业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不再提取法定公益金,期初留存法定公益金转入法定公积金。

  9.4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9.5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本年度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新成立控股子公司:宁波万华聚氨酯有限公司、烟台万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大榭万华码头有限公司、万华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万华(荷兰)有限公司,万华(日本)株式会社和万华(美国)有限公司。上述公司均为公司本年度新投资的控股子公司。

  9.6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重要提示

  本公司已自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目前本公司仍在评价执行新会计准则将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产生的影响,在对其进一步评估并慎重考虑财政部就新会计准则实施作出的进一步解释以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后,本公司在编制2007年度财务报表时可能对编制新旧会计准则合并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以下简称“差异调节表”)时所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或重要认定进行调整,从而导致差异调节表中所列报的2007年1月1日合并股东权益(新会计准则)与本公司将在2007年度财务报表中列报的相应数据之间可能存在差异。

  后附差异调节表附注为本差异调节表的组成部分。(参见年报全文)

  会计师事务所对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的审阅意见

  审阅报告

  德师报(审)(07)第R0006号

  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万华公司”)按照附注二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的新旧会计准则合并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以下简称“差异调节表”)。按照附注二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差异调节表是烟台万华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差异调节表出具审阅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6]136号文《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们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了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差异调节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差异调节表相关会计政策和所有重要的认定、了解差异调节表中调节金额的计算过程、阅读差异调节表以考虑是否遵循了附注二所述的编制基础以及在必要时实施分析程序,审阅工作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上述差异调节表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附注二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海蛟、江燕

  中国 上海

  2007年4月2日

  股东权益调节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丁建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寇光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益阳

  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丁建生

  2007年4月2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