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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兰光被强令归还借款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2日 06:45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本报记者 陈建军 S兰光今天刊登公告说,公司和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兰光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近日接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令。执行令说:“现命令你公司自本令送达之日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对你公司进行强制执行。”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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