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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提示性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2日 00:28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股改动议情况

  目前,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二、三、四股东分别为方正延中传媒有限公司、上海文慧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港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西省电子物资公司,均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动议,以上股份总数已超过了非流通股东的三分之二以上,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已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但由于股东对股改的方案意见无法统一,未能启动股改程序。公司在未来一定时间是否能披露股改方案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股改保荐机构情况

  公司聘请了方正证券作为本公司股改保荐机构;保荐机构代表人为葛文兵,并本公司出具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由于此方案未能股东的同意因此没有签署保荐合同。

  三、公司董事会拟采取的措施

  本公司将积极与有关非流通股东开展工作,争取尽快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在指定报刊上的信息披露。

  四、保密义务及董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并已明确告知相关当事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七条等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将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及时披露股改相关事项。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已知《刑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对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内幕交易等的罚则。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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