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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假冒证券公司开展非法证券业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2日 00:27 中国证券报

  深圳证监局提醒投资者

  警惕假冒证券公司

  开展非法证券业务

  □本报记者 陈雪 深圳报道

  因接到多起投资者投诉举报,反映有人冒充证券公司或其下属机构人员,诱骗投资者按其指示进行股票交易操作,获利后按一定比例分成,深圳证监局昨日特向投资者发出警示称,凡此类活动均属非法行为,投资者应警惕风险,切勿上当。

  该局有关负责人指出,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不得“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

  据此,未经中国

证监会批准开展
证券
投资咨询业务属违法行为,其与投资者订立的关于分享证券投资收益和分担证券投资损失的口头协议与书面协议均属违法,不受法律保护。

  为此,深圳证监局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谨慎听取投资咨询意见和建议;警惕假冒证券公司或证券公司从业人员开展非法证券业务,一旦发现,应及时举报。

  对于假冒证券公司开展非法证券业务的机构,深圳证监局将依法坚决予以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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