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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31日 04:25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招商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7] 55号文件批准设立,并自2007年03月26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截止到2007年03月27日,基金募集工作已顺利结束。

  根据《招商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招商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公布的规则,经本基金注册登记系统确认统计及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复核确认:认购总金额为9,719,981,510.16元(含手续费)。根据本基金发售的配售原则,认购总金额小于或等于本基金募集目标额度时, 投资者可以获得全额认购,故本基金募集无需启动比例配售机制。

  经德勤华永

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本次募集净销售额为9,607,665,817.90元人民币(不含认购手续费),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299,644.04元人民币。上述资金已于2007年3月30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招商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专户。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为265,681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1.00元人民币计算,设立募集期募集及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9,607,965,461.94份基金份额,已全部计入投资者基金账户,归投资者所有。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另从基金资产支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招商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招商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

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07年03月30日获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具体业务办理时间,本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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