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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持股信息不更新董秘将受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9日 08:22 金融投资报

  本报讯 为加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持股变动的监管工作,上证所上市公司部近日多次发布相关通知,重申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应依法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并要求上市公司在董、监事和高管发生变动以及持股情况发生变化时,及时递交书面材料并上网在线更新相关信息。对于不及时在线更新的公司,上证所将对公司董秘予以严肃处理,必要时将予以公开谴责或建议公司更换董秘的处罚。

  据悉,上证所不久将对网上这部分信息进行彻底核查,对于没有及时更新有关数据的公司董秘将予以相应的内部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甚至建议公司更换董秘。

  而针对前期部分上市公司高管违规抛售超过25%持股比例的情形,据悉,为了避免这一违规现象再次出现,中国

证监会正准备出台一份有关董、监事和高管持股变动的管理规则,规则中对“25%”的基数会有明确的界定。根据这一界定,上证所已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商定,通过登记公司后台系统,对董、监事和高管持股进行锁定,采取这样的技术手段后,超比例抛售将不会再次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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