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深交所规范大小非减持信息披露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9日 07:15 新京报

  要求五种情形下解除限售必须披露

  本报讯(记者 赵侠)3月份共有45家上市公司“大非”解禁,解禁股数为13.25亿股,涉及市值达153.8亿元。

  为了进一步规范“大小非”减持,深交所要求上市公司在五种情形下必须予以披露。

  据深交所昨日发布的第21号备忘录要求,上市公司在以下五种情形解除限售时应予以披露,这五种情形分别是:有股份冻结时要减持有限售条件股份的;相关股东在股改方案中作出最低减持价格承诺的;相关股东在股改方案中承诺提出分红方案并投赞成票的;相关股东在股改方案中作出支持上市公司做大做强、注入资产、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制定股权激励计划等承诺的;相关股东所持有限售条件股份在限售期内因司法强制等原因发生过户情况的。

  对于深交所此次规范大小非减持,西南

证券分析师张刚表示,在大非减持过程中,大股东极容易通过高抛低吸的套现方式使小股民的利益受损。

  据了解,通常大股东在5%之下抛售股份,套现巨额现金后,又在低位买回,既不失掉控股权,又套现了大笔可观的现金,而在此过程中,国有股和中小股民的利益却难以得到保障。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3,270,000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