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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9日 03:32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轻纺城 股票代码:600790 编号:临2007—006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6年11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说明书》,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其他特别说明事项”中陈述,“根据精功集团提供的《轻纺城股份个人持股激励计划》,轻纺城管理层将以自有资金委托信托公司购买不低于6,000,000股轻纺城流通股股票,在本说明书公告后的60个交易日内以不高于6.5元(若遇股本转增、上市公司分红等,做相应除权处理)的价格购买,若购买时价格超过所限价格,则另行选择购买时机;如果轻纺城2007年的业绩达到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承诺的业绩目标要求,则精功集团予以个人信托资金的25%作为奖励;如果轻纺城2008年的业绩达到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承诺的业绩目标要求,则精功集团予以个人信托资金的25%作为奖励。

  信托计划期限为轻纺城股改方案公布之日起至轻纺城2008年年报公告之日止,在信托计划期满后,信托公司将相应股权过户到管理层个人。轻纺城管理层还承诺:在上述股权过户后任职期间每年通过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数量不得超过本计划持有股权的25%,在任职期间所持的股份比例不得低于所持股份的25%,辞职或离职的半年内不得进行出售轻纺城股票。具体实施方案将由各方协商制定。”

  由于《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说明书》披露后,在2006年12月4日前未能与信托公司谈妥信托计划,随后公司股票持续上涨,股价超过6.5元(除权前),因此公司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计划实施《轻纺城股份个人持股激励计划》。

  根据第一大股东的建议,公司董事会将尽快研究股权激励方案。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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