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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新太收到40万罚单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9日 03:22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 敖晓波)由于S*ST新太存在的多项违规行为被查清,证监会向公司开出了40万元的罚单,相关人员也一并受到20万和10万元不等的处罚。公司昨天对此发布公告进行了说明。 2005年2月6日,S*ST新太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直到前不久,调查才告一段落。公司方面于2007年3月26日正式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据调查显示,公司的违规事项多半发生在2003年和2004年期间。在此期间,S*ST新太未按规定披露与大股东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之间的资金往来事项,同时,对于公司方面为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事项也是只字未提。除此之外,S*ST新太2004年中报披露的财务报告也存在不实之处,其中包括多计银行存款,少计被关联方占用资金等事项。 S*ST新太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原《证券法》相关规定,证监会作出了对S*ST新太处以40万元罚款的决定,同时还对直接责任人时任董事长邓龙龙给予警告和20万元罚款。另对时任董事兼总裁翟才忠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还有部分责任人员也给予了警告的处分。 记者:敖晓波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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