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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7日 03:23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72 股票简称:包头铝业编号: 临2007—004 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7年3月26日上午9: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董事贺志辉先生因出国未能参加本次会议,未授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及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工行东河区支行贷款12000万元,同意申请中国进出口银行总行营业部授信40000万元;中行包头分行授信70000万元;招商银行深圳南油支行授信30000万元;建设银行东河区支行授信25000万元;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大学西路支行授信20000万元,共计申请授信185000万元(其中20000万元为新增授信额度,165000万元为原有授信额度到期,延续申请)。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3月26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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