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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交所拟取消例行停牌 突出警示性停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7日 03:02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新修订的《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对停牌制度、退市标准等多方面作修改

  □本报记者 王璐 黄金滔

  不久的将来,频繁出现的股票例行停牌将取消。

  日前,沪深证券交易所为规范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对《股票上市规则)》中的停牌制度等多处进行了修订,并于昨日起向上市公司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这是交易所对《股票上市规则》进行的第六次修订。此次修订主要是根据中国证监会近期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修订)》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新交易产品上市及最新监管形势所展开的。

  从征求意见稿的内容来看,这次对上市规则的修改力度较大,涉及面较广。修订范围主要包括改革停牌制度,取消例行停牌,突出警示性停牌;修订退市标准,根据实践和国际惯例增加退市情形;重新诠释信息披露基本理念,强化公平披露;加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监管,引导公司建立内部约束机制,规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提高董事会秘书地位,强调其信息披露的组织管理职能;明确可分离公司债券、股权激励业务涉及回购股份等新业务事宜;修改首次公开发行中有关持股人的股份流通限制;根据新会计准则修订相关财务数据及指标、增加股权收购及权益变动规定,衔接《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增加监管措施和扩大监管处罚范围,明确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的监管措施及处分手段。此外,新规则还修改了关联交易累计计算标准并明确了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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